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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汉中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多发
2024年7月,陕西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底前,汉中全市无建筑垃圾填埋场。目前,新建3座、改建7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据统计,2022年、2023年汉中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99.61万吨、266.81万吨,资源化利用量分别为25.23万吨、37.74万吨,大量建筑垃圾乱堆乱倒。
二、主要问题
(一)统筹不力,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滞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市级及各县区建成运行与前端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等末端处理设施”。《汉中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2023年12月底前,各县、区建成运行一座以上与前端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督察发现,汉中市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县区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重视不够,建设标准不高,工作推进迟缓。汉中市本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建成10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有7座(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直至2023年10月底才开工建设,南郑区、城固县建筑垃圾填埋场2024年3月才完工,西乡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直到督察进驻时仍在施工改造,现场道路未硬化,防洪渠未建设。督察还发现,已经建成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还存在标准不高、手续不全、无法运行等问题。城固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无环评手续和施工许可证;西乡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变更改建手续不完善;宁强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无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无施工图纸;镇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无项目用地批复、环评批复、施工许可证;略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无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环评批复。
图1 西乡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至今未完成建设
图2 南郑区建筑垃圾填埋场未使用
(二)底数不清,建筑垃圾处理台账弄虚作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发现,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推进缓慢,直到2024年4月才印发《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2020年,汉中市在2015年出台的《汉中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效期到期后,再未出台市级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办法的双重缺失导致建筑垃圾管理无章可依,监管严重缺位。市城市管理局先后2次向督察组提供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置情况、资源化利用情况,数据前后不一,台账混乱。南郑区、洋县、西乡县、略阳县、宁强县两次上报数据相差巨大。督察组抽查南郑区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中科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资源化处置台账,该公司两次报送的2023年处置量分别为0.08万吨、12万吨,相差150倍。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许可资质,2020年以来未处置任何建筑垃圾。
图3 市城市管理局两次提供台账数据不一致
(三)监管不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普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相关部门应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督察发现,汉中市城市管理部门及部分县区未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筑垃圾监管长期缺位。2024年以来,全市已建成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中有3座无任何建筑垃圾进场。管理部门仅通过建筑施工图纸核算土方量,长期不开展现场核算,对建筑工地渣土实际产出、转用量底数不清,对消纳企业未实行许可制度管理,拆迁工地建筑垃圾长期原地堆存,乱堆乱倒问题频发,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随意倾倒问题尤为突出。督察发现,南郑区荣盛滨江悦府大门南侧地块现场开展采选河砂作业,场地内堆放1000余方建筑垃圾,汉台区金华路沿线和铺镇工业园区河堤路外侧3000余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南郑区中咀社区4000余方拆迁垃圾长期堆存,西乡县吕家湾村西侧1000余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随处可见。
图4 荣盛滨江悦府大门南侧建筑垃圾乱堆乱倒
图5 铺镇工业园区河堤路外侧3000余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三、原因分析
汉中市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县区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导致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