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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公开招标

时间:2024年08月29日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

  2024年8月19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农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招标公告》,就长春市农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2万元。
 


农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农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CC-FWZB02-20240806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56号

  项目名称:农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

  预算金额:22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元

  采购需求:农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具体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以清晰可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邮箱:597972356@qq.com)。

  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室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农安县北环路与古城街交汇

  联系方式:李雪婷、1804374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都军

  联系方式:0431-8110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都军

  联系方式:0431-81101984

  4.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注:来源: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都军

    复审:李雪婷

    终审:谢佳慧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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