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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布第三批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处置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4年09月19日信息来源:@芜湖发布 点击:

关于公布芜湖市第三批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处置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处置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运营秩序。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现对六起建筑垃圾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告,望有关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安全规范作业。

  案例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4年7月8日,镜湖区城管局巡查发现芜湖顺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造船厂保通路地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镜湖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镜湖区城管局对芜湖顺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二:运输建筑垃圾时遗撒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5日,弋江区城管局巡查发现芜湖市锦坤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芜湖南站地铁站附近运输建筑垃圾时大量遗撒,造成路面污染。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弋江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弋江区城管局对芜湖市锦坤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三: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基本案情:2024年8月9日,经开区城管局巡查发现芜湖市顺扬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经开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开区城管局对芜湖市顺扬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四: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基本案情:2024年8月5日,三山经开区城管局巡查发现江苏宏莱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浮山路港龙售楼部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三山经开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山经开区城管局对江苏宏莱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五: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基本案情:2024年8月2日,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安徽合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皖B18624车主何明贵对该公司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置。该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安徽合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中。

  案例六: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5日,湾沚区城管局巡查发现,马鞍山晴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杨黄路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该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湾沚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湾沚区城管局对马鞍山晴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中。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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