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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步走”推进建筑垃圾全流程规范管理
2024年10月18日,东莞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召开,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东莞市副市长刘旺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玉成主持。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建筑垃圾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严肃认真查摆,深入剖析建筑垃圾管理存在问题,全力以赴提升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要加快凝聚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合力,市城管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各镇街(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要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市级消纳场建设,合理规划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布局。要压实源头监管主体责任,工地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做好排放备案和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建筑垃圾非法处置行为打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联动打击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要全力破解装修垃圾及限额以下工程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监管难题。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市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各镇街分管城市管理工作领导,以及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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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事关城市运行秩序和市容环境。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体系,推动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10月起,东莞将对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快制定推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方案,并坚持以打开路,多部门联动,以最严措施、最强力度,全链条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处置行为,力争一个月内建筑垃圾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并全面落实各类排放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和公示牌,到年底前,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排放、收运、处置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擅自倾倒、处置建筑垃圾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东莞城管发布《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告知书》和《东莞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申请指引,进一步明晰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环节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告知书》明确,未经许可倾倒、处置建筑垃圾,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固体废物;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未按照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处置的,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今年以来,东莞城管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深度摸排东莞市建筑垃圾现状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将持续进行精准打击。
“三步走”标本兼治,切实推动问题动态清零
10月起,东莞将按照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快制订《东莞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三步走”标本兼治,切实推动社会面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动态清零,并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垃圾管理秩序。
第一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部门各镇街(园区)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等问题线索全面梳理,坚持“以打开路”,形成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高压氛围,对各类建筑垃圾违法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同时,解决存量,控制增量。着力解决集中整治阶段遗留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查边改,通报一批在集中整治阶段典型性案件,形成震慑,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从速查处本阶段新增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第二步为巩固提升阶段。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有效措施和经验,针对源头监管、中转运输、末端处置等环节提出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对限额以下工程建筑垃圾排放和物业小区、自建房装修垃圾处置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规范化管理难题。
第三步为常态化管理阶段。定期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开展问题“回头看”,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东莞市建筑垃圾智能化管理系统全面完善,建筑垃圾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综合治理体系有效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