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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召开《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2024年10月24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进行解读。《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海南建筑垃圾治理向全面规范化、法治化迈出了坚实一步。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鹏表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加速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足这一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出台《管理规定》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举措。
《管理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问题,从源头减量、明晰责任、便民服务、规范运输、科学处置、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各项措施与要求。会上,王鹏详细介绍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提出居民装饰装修房屋和村居)民自建房屋排放建筑垃圾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等。
《管理规定》针对居民装饰装修房屋和村(居)民自建房屋建筑垃圾管理难点和管理空白进行了规范,规定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委托取得核准的运输单位、消纳设施和场所运营单位处理,也可以堆放到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再由管理责任人委托相关单位处理。这一规定将有效解决过去居民装修垃圾处理难的问题,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的便捷性和效率。
同时,针对消纳设施和场所用地难的问题,《管理规定》明确,政府应当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内容纳入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中,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统筹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建设需求、合理布局。经规划确定的消纳设施和场所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这一规定将有力保障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建设用地需求。
发布会上,王鹏就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包括建筑垃圾处理过程的费用问题、建筑垃圾便民服务以及建筑垃圾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他表示,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运输及处置费用,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同时,省级部门要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平台,推广智能化收集运输模式,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便捷性和效率。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管理规定》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此外,海南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单位也表示,将全力配合《管理规定》的实施,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推动建筑垃圾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也将积极做好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用地保障工作,持续优化有关用地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