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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四个维度”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时间:2024年10月30日信息来源:南京日报 点击: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南京市江宁区制定了工程渣土(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四类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流程,通过建立健全源头式闭环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深化建筑垃圾全周期管理。
合力化解工程渣土(泥浆)管理“痛点”。细化处置核准、渣土回填场申报登记、全过程执法监管等具体要求,明确渣土回填场按照项目主体不同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属地街道(园区)做好综合管理。
源头消除拆除垃圾管理“盲点”。明确备案核准、运输监管、末端处置管理环节,要求征收拆迁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拆除垃圾处置方案,并将拆除工程与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一并发包给具有拆除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的单位。
全力攻克工程垃圾管理“难点”。对备案核准、运输监管、末端处置三方面内容做了具体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工程垃圾处置方案,南京市江宁区城管局会同街道(园区)对工程垃圾数量、种类、来源和承运车辆等信息进行全过程管理。
分类打通装修垃圾管理“堵点”。实行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投放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村庄、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投放管理责任人为属地社区。对投放和收集管理、运前管理、运输管控、日常管理、统一结算等制度作出具体要求。同时,对装修垃圾收运处费用实行统一管理、审核和结算。
下一步,南京市江宁区将制定《江宁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合理规划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设施布局,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为江宁打造南京发展新质生产力先行区贡献力量。
(作者:王文强
)文章热词:南京江宁;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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