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制定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要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包括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填埋量等信息以及主要处理设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