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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2024年10月25日上午,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全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垃圾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对全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要求各地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边疆作部署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全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抓住全国专项整治机遇,聚焦今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云南省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监管体系不健全、规划缺失、执法不严的问题,着力补齐云南省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处置设施短板,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规收运处置行为。在产生收集环节落实“4个严查”,在运输环节着力做到“3个严管”,在处置环节紧盯“3个严控”,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指出要创新排查方法、突出排查重点,充分组织动员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参与专项整治,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无人机巡查+人工巡检(第三方)”。要坚持阶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进行全领域、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九大高原湖泊、六大水系(干流)、赤水河、黑惠江、牛栏江流域、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问题。要建立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
会议还就全省拖欠环卫企业账款和环卫工人工资问题提工作要求。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汪巡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