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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2024年11月12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全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河北省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堵漏洞、强监管、严处理、建制度的总体要求,坚持阶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相结合,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综合治理。
各地要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房屋和市政建设项目、交通(含铁路)、水利等在建项目,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一案三查”。加强全链条管理,推行绿色建筑理念,严格执行处置核准和方案备案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平台,加大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车辆车牌识别等关键要素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面排查设施建设计划落地运行情况,提升在用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规范运行水平。
同时,妥善治理存量垃圾,对于排查发现的违规倾倒点,及时责成属地政府组织清理,无法原位防控和治理的,将建筑垃圾有序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或处置场所。暂时无法转移的,要明确整治方案,强化监测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
会议要求,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编制建筑垃圾相关工作规划,做好全市域各类设施的建设统筹。组建工作专班,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渠道,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与施工许可并联操作,做好源头管理。
会上,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员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员,各市城管、住建、发改、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雄安新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