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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数据局
2024年12月28日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相关负责人就《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同志就《工作指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工作指引》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任务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实现“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主要目标,生态环境部牵头起草并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工作指引》,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旨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问:《工作指引》与国内现有碳足迹政策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是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两大基石”之一,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在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关注企业诉求,立足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工作指引》,为加强产品碳足迹管理提供标准化支撑。《工作指引》以解决当前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覆盖率不高、影响力不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为导向,在遵循核算通则《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从明确标准制定路线与技术要求、协调各类标准协同发力、促进标准有序衔接和实施应用、加强标准国际交流衔接四个方面提出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目标和要求,与现有产品碳足迹相关政策在内容上全面衔接,重点任务更细化、措施手段更聚焦,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品碳足迹标准编制的重要依据。
问:碳足迹标准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答:《工作指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方向指引,立足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准顶层设计,扩大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协同互促,有序构建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按照“急用先行 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同步开展碳足迹因子研究和测算工作。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确保实现2027年前100项和2030年前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定目标,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
问:建立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需要完成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答:《工作指引》提出四方面20条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碳足迹核算标准制定路线与技术要求。内容包括明确碳足迹核算标准制定路线,统一碳足迹核算标准文本、核算边界、活动数据获取和因子数据质量要求,加强碳足迹核算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等内容。
二是协调各类碳足迹核算标准协同发力。包括稳步推进碳足迹国家标准制定,明确碳足迹行业标准制定重点,规范碳足迹地方标准,探索制定新兴领域碳足迹团体标准,鼓励链主企业研制碳足迹企业标准,定期开展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后评估工作。
三是促进碳足迹核算标准有序衔接和实施应用。包括完善碳足迹核算标准协调机制,加强碳足迹行业标准跨部门协调,完善碳足迹团体标准评价采信机制,促进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应用,加强碳足迹核算标准宣贯培训。
四是加强碳足迹核算标准国际交流衔接。包括加强国内外碳足迹标准协调衔接,积极参与碳足迹国际标准制定,推动碳足迹标准国际交流合作。
问:《工作指引》有哪些亮点?
答:《工作指引》以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为目标,围绕加强工作衔接、促进协同发力、鼓励多方参与三个方面,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要求。
一是突出国内外碳足迹核算标准工作衔接。《工作指引》结合国内外碳足迹管理相关要求,提出建立兼具中国特色和与国际接轨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推动碳足迹核算标准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碳足迹国际标准规则制修订,推进国内外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衔接,多渠道推动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走出去”。
二是强调各类碳足迹核算标准协同发力。《工作指引》按照发挥协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的原则,明确各类标准重点覆盖范围,要求定期开展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后评估工作,并提出碳足迹行业标准跨部门协调、碳足迹团体标准评价采信机制等举措。
三是凸显任务协同和多方参与。《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作用,推动各类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互相衔接,同向发力。在标准制定、因子库建设等方面鼓励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参与,努力构建各方联动、共建共担共享的工作格局,体现了对碳足迹核算标准研究工作涉及主体的全覆盖和总动员。
问:下一步如何有效推进《工作指引》落实?
答: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为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工作指引》提出了两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促进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应用,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在碳定价、碳排放双控、政府绿色采购、低碳技术推广等政策措施中广泛应用。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能效标识、碳标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与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衔接,规范企业产品碳足迹的信息披露和管理。
二是加强碳足迹核算标准宣贯培训,广泛开展碳足迹核算标准宣传培训工作,拓宽碳足迹核算标准信息发布渠道,免费向社会公开碳足迹核算标准文本。支持行业协会、相关机构等组织宣传培训活动,普及碳足迹核算标准知识,提升相关方应用碳足迹核算标准能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动员多方参与,会同各方全力打造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工作指引》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