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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全面推进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时间:2025年03月14日信息来源:@网信滨州 点击:

  建筑垃圾,是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维修等生产活动时产生的渣土、废混凝土、废砖石等废弃物的总称。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建筑垃圾数量也日益增多,一旦建筑垃圾得不到规范管理,出现私拉乱倒、无序堆放等违法违规问题,将严重影响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隐形负担”。如何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从“隐形负担”变为“发展养分”,成为检验一个城市治理智慧的重要标尺。

  以建筑垃圾治理为抓手,滨州已经开始探索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突围”路径。近年来,滨州市出台了《滨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 "谁产生、谁付费,谁利用、谁受益" 的原则,在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消纳以及监督管理、综合利用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责任体系;印发实施了《滨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列入无废城市的建设指标体系。在强化顶层设计的同时,滨州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运输监管、末端处置和数字赋能,持续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整治,有效遏住了建筑垃圾私拉乱倒等违法行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月11日,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进一步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再加压、再加力、再加速,全面起底建筑垃圾治理问题隐患,补齐建筑垃圾治理短板弱项,彻底解决建筑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推动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要抓好源头管控。必须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办理的要求,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要加大对建设工地的巡查检查力度,闭环推进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要做好城市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推送至城市管理部门。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信息互联互通、相互比对,梳理形成在建工程项目及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办理情况清单,摸清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情况的底数。

  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要抓好运输监管。要严格执行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制度,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各级城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日常联合监管力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车辆运输路线、核定载重、核定装卸货点等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运营、假牌套牌、未密闭运输、超载超限、沿途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要抓好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至今,滨州市已经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6座,在建1座;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及转运调配场4个,在建4个。各县市区要加快末端处理设施是的建设和布局,除资源化利用项目外,每个县市区必须至少要设置一处消纳场所,作为建筑垃圾治理的兜底设施,实现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

  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要抓好智慧化监管。目前,市级已经建成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平台,并给各县市区开放接入端口,各县市区要有序推进建筑垃圾产生、排放、运输、处置视频监控全覆盖,将建筑工地信息、运输企业信息、车辆信息、运输车辆线路、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消纳与收集点信息等统一纳入基础数据库,逐步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实现闭环可控,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智慧监管。

  建筑垃圾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滨州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化低碳化的生活方式,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擅自倾倒、非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倾倒点位整治,为“无废城市”建设赋能助力,让城市发展更可持续。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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