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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4日信息来源:铜陵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次
《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市司法局会同市城管局近期组织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进一步改进规章实施工作的意见。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办法》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实施《办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就立法而言,《办法》主要制度设计和条文规范存在的问题;
(三)对《办法》贯彻实施、修改完善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方式
1.《办法》文本请至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规章库”(https://tl.gov.cn/openness/OpennessContent/show/86996.html)页面中浏览。
2.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23日前反馈市城管局法规督察科。
邮寄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与铜井路交叉口市总工会大厦6楼法规督察科,邮编:244000;
电子邮箱:tlscgjfgk@163.com;
电话:0562-5881196。
《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小组
2025年5月12日
(作者: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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