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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10日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点击:

专家解读丨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明确路径 改革创新 零碳园区建设驶入“快车道”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建立一批零碳园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零碳园区的建设条件、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方式等一系列内容。《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立一批零碳园区,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指明方向。

  一、标准为基,指明零碳园区建设路径

  此前,部分地区和行业部门等已进行了一些零碳园区建设有益探索,但从总体上看,仍缺乏统一规范、得到各方广泛认可的零碳园区建设标准。《通知》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对零碳园区的建设提出了统一、清晰的技术指导。

  从指标体系看,《通知》明确了包括1项核心指标和5项引导指标在内的指标体系,并匹配了详细的指标解释和碳排放核算方法。其中,单位能耗碳排放(园区范围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产生的碳排放量)被确定为零碳园区建设的核心指标。这一指标充分体现了零碳园区的核心要义,即在保持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产能力稳定的前提下,实现近零乃至净零碳排放的目标。这一指标被分为两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万吨至100万吨标准煤区间的,单位能耗碳排放需小于等于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00万吨标准煤的,单位能耗碳排放需小于等于0.3吨/吨标准煤。据测算,当前全国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大致在2.1吨/吨标准煤左右。这意味着零碳园区建成后,其单位能耗碳排放要较全国平均水平下降90%左右,体现了对零碳园区“近零排放”关键指标的高标准、严要求。在核心指标外,《通知》还提出了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5项引导性指标,从能源结构、循环经济、节能节水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提出了要求,推动园区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从重点任务看,《通知》提出了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转移。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促进能源、土地、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加强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改造。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打造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场景。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政府、园区、园区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从建设主体看,《通知》明确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是近期新建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同时,考虑到零碳园区建设要求严、难度高,建设范围可以是园区整体,也可以是“园中园”。但需注意的是,“园中园”应有明确的四至边界,且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二、创新为要,以零碳园区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零碳园区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强、挑战性高的系统工程,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热情,在科技、制度、商业模式等多个维度催生出一系列创新成果。首先,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零碳园区的建设过程涉及可再生能源、储能、微电网、氢能利用、需求侧管理、建筑交通低碳化等一系列领域的科技创新,零碳园区的建设将为这些技术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激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探索前沿技术,加速技术迭代和产业化进程。此外,零碳园区也将带动关键设备、核心部件及控制软件的自主研发,进一步提高产业链整体自主可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其次,要大胆做好制度创新。《通知》中明确要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供模式,这意味着零碳园区建设不仅是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探索电力体制改革的“试验田”。《通知》与近期印发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起,为探索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用户的新型模式提供了政策指引,不仅可以有效激活市场活力,还能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纵深推进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和政策依据,加快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三,要激发商业创新活力。零碳园区不仅能实现极低的单位能耗碳排放,还能够为园区企业提供价格有优势、绿色竞争力强的能源要素。这一过程涉及能源、建筑、制造、金融、运营等多个行业和领域的深度融合,也必将催生一批具备综合竞争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其不仅需要提供系统的技术解决方案,还能够通过创新的金融模式、运维模式以及能源服务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领域,形成投资规模效应,推动商业模式的深层次变革。

  三、落实为本,确保零碳园区建设走深走实

  零碳园区建设标准高、任务重、链条长,唯有扎实推动、狠抓落实,才能真正将政策愿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效。在这一过程中,精准施策、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尤为关键。

  一是摸清底数,梯次建设。国家零碳园区建设标准高、要求严,各地区、各园区要推进好这项工作,必须以清晰的家底为前提。各地区应组织对园区的能耗结构、碳排放水平、技术基础、项目储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科学划分优先建设和后续跟进园区,分类施策、分步推进。对于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园区,可优先进行推荐,力争率先取得突破,其在技术、商业、体制机制等方面积累的经验,也将为后续更多园区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参考借鉴。

  二是大胆谋划,细致论证。零碳园区创新性强、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必须立足长远、科学谋划。《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大纲,各地区需要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经济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认真编制相关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路径和技术路线,特别注重对可再生能源接入、负荷管理、能耗及碳排放情况等方面的系统论证,确保各类工程项目具备扎实基础和可操作性,为零碳园区建设目标的实现提供切实保障。

  三是着力改革,加强保障。零碳园区建设需要在体制机制、政策支持、要素配置等方面综合发力,客观上要求政府、园区、企业等主体共同努力。《通知》中明确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在零碳园区建设工作中的相关职责,为零碳园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各地方部门也需要通力协作,切实承担起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评估总结等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对建设全过程的跟踪指导,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落地见效。

  建设零碳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双碳”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于丰富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消纳渠道、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激发制度和科技创新活力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作者:潘小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英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


高标准建设零碳园区 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

  我国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等数量众多,既是集聚要素资源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载体,也是能源活动和碳排放的重要来源。推动各类园区实现由高碳到低碳零碳转型发展,事关高质量发展和“双碳”工作全局。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这对协同推进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零碳园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建设零碳园区是我国锚定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绿色低碳发展竞合博弈日趋复杂。我国能源需求和碳排放刚性增长压力大,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在此背景下,我国部署谋划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彰显了我国坚定走绿色转型之路的战略定力,体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和行动,是我国逐步由碳达峰迈向碳中和的重要标志。

  建设零碳园区是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平台。我国以“新三样”为代表的绿色生产力加快形成和蓬勃发展,彰显了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但随着绿色发展步入攻坚阶段,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平衡博弈更加复杂。以零碳园区为抓手,加快能源供给和需求一体低碳零碳转型,能够为绿色生产力发展打造更丰富的场景载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制度供给,不断催生绿色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建设零碳园区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试验场。零碳园区的能源供给必须主要由非化石能源满足,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模式设计建设,实现能源供需的智慧高效对接。发展零碳园区模式,将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规模和比例,缓解电网消纳负担和外送通道制约,有力促进有条件的地区以更大力度发展可再生能源,进而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加速新旧能源有序替代。

  二、坚持系统集成,加快绿色能源与现代制造深度融合

  我国制造业规模居世界首位,但在全球绿色发展大势下面临日益严峻的转型压力。同时,我国虽然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丰富,但分布不均衡,各个地区既要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还要在行业和企业之间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加快建设零碳园区,推动绿色能源更有效匹配制造业升级发展需要,既有利于促进新能源高水平开发和消纳利用,还有利于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增强应对国际各类“绿色壁垒”的底气和能力。

  《通知》以系统集成为导向,强调在零碳园区建设中要协同推进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一体推进能源供给和消费转型。一方面,要全面摸底园区及周边可利用的非化石能源资源,与园区用能需求匹配对接,科学衔接绿色电力“身边来”和“远方来”,全面推进建筑、交通用能低碳零碳转型。另一方面,要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变革生产组织方式,探索“以绿制绿”模式,推动传统产业实现绿色升级发展,促进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更好发展。

  三、深化改革攻坚,释放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重红利

  当前,我国许多重点产业能效水平、污染物控制技术都达到国际先进,但在深度节能降碳、高比例电气化、燃料原料替代技术、柔性生产制造等方面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在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同时,虽然近年来我国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业态创新活跃,可再生能源发电度电成本明显下降,但部分领域存在体制机制改革滞后、制约前沿技术应用等问题,对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通知》以改革攻坚为导向,以零碳园区建设为突破口,聚焦破解难点堵点问题,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着力打造一批面向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的前沿示范和创新高点。一方面,通过开放创新园区示范应用场景,加大综合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低碳零碳负碳先进技术加快推广应用。另一方面,通过推进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关键领域改革,打通能量流、物质流、信息流等畅通流动和高效整合的制约瓶颈,推进绿色化与数智化、高端化互促共进,有效降低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非技术成本,进一步巩固绿色低碳产业优势,培育更加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更好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四、注重善作善成,持之以恒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建设零碳园区是贯穿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全过程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必须结合不同阶段、不同地区特点,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现阶段,我国不同类型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尚不均衡,在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预测预警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新能源全面入市、绿电直连等关键领域改革也刚刚起步。同时,我国产业发展格局和能源供需结构持续深刻调整,需要因地制宜把握好零碳园区建设的“时、度、效”。

  《通知》注重零碳园区先行先试和评估总结全过程管理,确保各项举措效益最大化。一方面,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坚持高标准建设零碳园区,推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鲜活经验。另一方面,统筹好发展、减排和安全的关系,一体部署、一体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抓好关键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升级园区基础设施、提升能碳管理能力和支撑保障水平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发挥零碳园区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过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作者:李忠,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田智宇,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深刻认识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作出明确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工作,为统筹有序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提供重要工作指引。

  一、建设零碳园区有利于加快能源绿色转型

  据有关研究机构估算,我国光伏发电、陆上风电资源技术可开发量分别高达400、100亿千瓦,主要分布在“三北”地区,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甘肃5省区装机潜力约占全国的一半。2021年我国已启动“沙戈荒”基地建设,但风电光伏装机仍有很大增长空间。从需求侧看,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已达16.5亿千瓦,在总装机中占比达到46%,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已成为“双碳”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是从加强能源供应保障的角度出发,还是为了确保实现碳达峰目标,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提升消纳水平。在扎实推进已规划建设的大基地和外送通道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拓展新能源发展增量空间,依托零碳园区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有助于化解外送通道瓶颈制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建设零碳园区有利于引导产业深度降碳

  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传统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基础,其高排放、高载能特点突出,是制造业推进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相关行业碳排放达峰后,在满足市场产品需求、保持必要产能规模的同时,为实现碳排放稳步下降,必须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低碳转型的新路。新兴产业方面,锂电池、光伏、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制造业新增长点,且随着人工智能发展,算力中心、数据中心用能预计还将大幅增长。建立一批零碳园区,一方面可有效引导传统产业探索深度脱碳新路径,推进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助力高载能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发展“以绿制绿”“以绿智算”模式,助力新兴产业降低碳足迹、增强竞争力,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

  三、建设零碳园区有利于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园区是产业经济发展、创造社会就业的重要平台,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要来源。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打造一批零碳园区,开展园区用能系统变革的路径模式创新、技术方案创新、政策机制创新,探索园区减碳增效转型路径,对于推进全国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促进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零碳园区在创造工业产值的同时,还能够将自身碳排放降低到接近“净零”水平,助力所在地区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零碳园区作为“双碳”领域重要的“增量政策”,将在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四、建设零碳园区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受国际绿色贸易壁垒、跨国企业绿色供应链要求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多的项目落地时需要配套绿色电力资源。部分东部地区有条件依托海上风电资源建设零碳园区,吸引绿色电力需求迫切的企业项目落地。同时,中西部地区具备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的先天条件,有能力实现“低成本+低碳”能源供给,通过零碳园区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低碳冶炼、精细化工等产业,从源头降低相关产业链和终端产品碳足迹。在全国范围内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零碳园区,推动产业规模和用能需求差异化配置,有助于东部地区巩固相关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发挥风光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助力形成产业合理分工布局和良性循环。

  五、建设零碳园区有利于适应绿色贸易规则

  近年来,一些国家逐步建立起重点产品碳足迹评价认证制度,提出碳排放限额控制要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也将产品碳足迹纳入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要求。零碳园区拥有可溯源能源供应系统和全流程碳足迹管理体系,可以帮助企业系统掌握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原材料碳排放水平,有针对性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大幅降低产品碳足迹,提升园区企业的“绿色竞争力”。将对绿色电力需求迫切的企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纳入零碳园区,不仅能够有效适应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低碳竞争优势,在全球绿色低碳产品竞争中占据先机。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深度脱碳是重中之重。《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梯次有序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加快技术、政策、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政策、技术、资金支持,为园区低碳化改造和近零碳发展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必将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康艳兵,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王侃,国家节能中心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研究处处长)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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