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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绿色建筑十项重点任务

时间:2013年10月18日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即将印发。该方案要求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推动,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并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北京发展绿色建筑的目标是: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2013年开始贯彻落实节能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自今年6月1日起,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基本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一星级以上标准。2015年,保障性住房基本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累计完成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3500万平方米,产业化住宅不少于1500万平方米,全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面积达到存量建筑总面积的8%。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600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1.5亿平方米既有节能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具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

  方案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一是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善和强化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监管,确保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得到贯彻落实。鼓励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非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区、绿色居住区,全面推进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推行绿色施工,推进绿色农房建设。二是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整合整治工程,促进中央产权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2015年前完成全市1582个、建筑面积58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和运营管理单位采取无成本和低成本改造、建筑用能系统改造以及建筑围护结构改造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三是开展城镇供热系统节能。调整优化供热用能结构,推进供热资源整合,2015年前完成城六区燃煤锅炉房清洁改造。四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展农村用能结构调整试点,推广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五是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制度。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活动。试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制度。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推行绿色物业管理。六是推动住宅产业化。按照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住宅产业化,一定范围的保障性住房和一定数量的商品住房将要求按产业化住宅和全装修住宅建设。七是加快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相关部门将定期发布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成果推广项目和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八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便于施工的绿色建材。引导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散装预拌砂浆;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规模化发展。九是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控制盲目拆除。十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构建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和建筑垃圾处置体系,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

  为保障10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北京将完善激励政策,包括:对非强制项目,若投标人承诺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和实施住宅产业化,在土地入市交易评标中给予适当加分;对二、三星级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2.5元和4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将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内容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信用体系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

(作者:刘月月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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