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深圳: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纳入监管

时间:2014年01月06日信息来源:中国固废网 点击:

  运输建筑垃圾的泥头车在深圳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记者从2014年第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起正式施行,将建筑废弃物的产生、运输、中转、受纳等处置全过程纳入监管范围。

  相关统计数字显示,我市建筑废弃物现有总存量约有6000万吨,而今后轨道交通、城市更新等建设活动仍将产出更多建筑废弃物,处置任务艰巨。在建筑废弃物处置特别是运输过程中,竞争激烈,运输发包、承运、受纳等环节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现象,并发生过多起严重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的事故,亟须规范并建立强有力的管理制度。

  《办法》明确了城管、建设等部门的职责,明确建立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联单管理。根据该《办法》,联单由建设部门统一格式制作,建设、施工单位一联,运输单位一联,受纳场一联,城管、建设部门各执一联;施工、运输单位和受纳场制定的联单签署人是联单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违反联单管理的行为,实行单位与责任人同时罚款。

  为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源头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出入口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出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视频影像资料保存一定时间,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定的情况,将被纳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此前,我市已对泥头车实施“两牌两证”管理,并强制所有泥头车强制安装GPS。《办法》进一步提出,全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运输车辆统一检测由一年一检改为半年一检,以确保运输车辆具有安全运输的技术条件;建立运输单位和车辆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不良行为记录达到一定程度可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对运输车辆进行了具体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保持整洁,禁止车轮带泥、车厢***泥;实行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泄漏、遗洒,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超高超载超速;应当运输至经批准的受纳场所进行倾倒等。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