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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重拳出击封锁建筑扬尘 整改无效清出市场
琅琊新闻网2月14日讯(记者 范舜尧) 近日,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生态临沂、和谐临沂建设,临沂市下发《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设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中心城区开展建设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对不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或敷衍了事、整改无效的,取消施工单位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或降低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通知》指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底边要封闭,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挡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和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及保洁工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房屋拆除,平整场地,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措施,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通知》明确,集中行动将严查渣土运输中的“抛洒滴漏”和违章行驶等行为,积极开展城市道路洒水、高压冲洗作业,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全面改善中心城区渣土扬尘污染状况。对查处的违规渣土车辆,要倒查相关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我市将建立渣土运输车辆许可制度。严把渣土运输车辆检验关,对存在加长、未按规定安装GPS装置、未喷放大车号或使用其他车牌号识别手段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对不办理通行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违规车辆较多、情形恶劣的渣土运输企业,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运输通行证。各区、开发区将制定计划,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通知》要求,3月1日前完成裸露土地绿化地形整理、苗木筹备等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节等有利时机,全面绿化中心城区裸露土地。对中心城区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两岸、单位庭院小区、临时闲置土地、城乡接合部及城市近郊区域,没有植被覆盖、影响城市景观效果、易起尘露土的土地,集中力量进行全面绿化,实现中心城区裸露土地的植被全覆盖。对于重点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两岸等周边裸土地面,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作业规范,高标准实施绿化覆盖。其他区域周边裸土地面,具备条件的,按照高标准实施绿化覆盖;难度较大、无法高标准实施绿化覆盖的,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简易铺装,做到地面无泥土外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