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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建筑垃圾将“变废为宝” 拟设置5-6家企业处置
记者昨日从烟台市住建局了解到,在借鉴青岛等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市拟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并积极探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费用全额补贴生产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向企业提供生产经营用地等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扶持社会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年内培育5-6家技术企业“试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3年节地1400余亩,青岛垃圾处理带来启示
对于建筑公司而言,如何处理建筑垃圾一直是个棘手的难题,比如要寻找很大的填埋场所、要花费人力物力专门运输等。如今,在青岛开发区,建筑行业产生的这些固体废弃物却变成了“宝”,固体废弃物经过粉碎回炉后,作为原料生产出预拌砂浆、混凝土、稳定土等,一下子变成了抢手货。
“由于青岛开发区旧城改造、房地产项目等较多,每年都会产生数量巨大的固体废弃物。目前,青岛正在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循环化改造,将煤灰、炉渣、矿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专门收集到指定的企业和区域,将其作为原料生产预拌砂浆、混凝土、稳定土等,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市住建局开发办建筑节能科科长王强告诉记者,市政府调研室会同市住建局、城管局,围绕破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突出难题,专程赴青岛市考察学习,并据此提出了对策建议。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传统的处理方式主要为填埋或露天堆放,既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土壤结构,又极易造成粉尘和地下水源污染。但在欧美发达国家,建筑垃圾又被誉为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统计显示:1万吨建筑垃圾可生产混合料3600吨、再生混凝土骨料1000吨,节约填埋用地1亩,节约标准煤270吨、减排二氧化碳130吨。
“近年来,青岛市闯出了一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物尽其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王强介绍,青岛出台了全国第二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政府不花一分钱便实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近3年来,该市因此累计节约填埋土地1400余亩、减排二氧化碳28.5万吨,同时减少了开采天然砂石对山体、河道的破坏,保护了生态环境。
中心区年产600万吨建筑垃圾,纳入管理的不足1/10
伴随着烟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迅速增长。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土地征收困难等原因,我市建筑垃圾处置场数量严重不足,中心区仅莱山1处,根本无法满足处置需求,致使大量建筑垃圾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如何处理和利用日益增多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为烟台城市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以芝罘和莱山为核心的中心区内,建筑垃圾管理职能均已下放至区级城管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2元/立方米。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土地征收困难等原因,建筑垃圾处置机构匮乏,根本无法满足处置需求,致使大量垃圾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初步统计显示,仅市中心区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600万吨,但真正纳入管理范围的不足1/10,许多建筑垃圾不仅没有实现资源化利用,也没有得到科学处置,而是被运往农村随意丢弃,甚至直接倾倒在河道、海边,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资源浪费。”王强表示,当前烟台正处于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期,房地产开发、旧城旧村改造规模巨大,特别是白石、慎礼、北马路、所城里和朝阳街等大型区片改造项目陆续展开,建筑垃圾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
“总的看,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已基本成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已经陆续出台实施,但具体工作却推进不快,效果也不理想。”王强告诉记者,目前,欧盟国家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率超过70%,韩国、日本达到90%以上,而我国尚不足5%,垃圾原材料收集难、再生建材销售难和垃圾再生企业盈利难“三大难”制约着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脚步”。
目前,对建筑垃圾普遍实行收费管理,不办理处置手续、缴纳处理费用,垃圾运输车辆不允许上路。但由于监管难度大,许多建设施工单位及垃圾运输企业为节省成本、逃避收费,往往采取垃圾偷运、就近填埋等方式,大量垃圾被随意处置。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社会上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认识普遍不足,担心应用再生产品会影响工程质量和品质。在销售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大部分建设和施工单位会首选砂、石等天然材料制品,而不愿推广应用再生建材和产品。建筑垃圾再生企业投入普遍较大,以青岛市绿帆再生建材公司为例,初始投资达1500多万元。同时,利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制造成本一般也要高于天然原料,这就决定了垃圾再生企业利润率比较低,难以实现持续发展。
拟设专项扶持资金,在各县市培育垃圾处置企业
记者了解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这一城市管理新课题,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合理设置准入门槛和鼓励、支持技术研发。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环保朝阳产业,既要倡导发展,又要根据建筑垃圾产出规模,合理确定垃圾资源化企业实力和数量,防止企业一哄而上、恶性竞争。”王强介绍,在参照青岛准入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中心区以建筑垃圾产出规模为600万吨计算,拟设置5-6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其他县市区原则上每个设置1家。“为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建议鼓励和支持我市现有的混凝土、墙材生产企业,投资新上垃圾处理设备,整合原有资源开展建筑资源化工作。”王强说。
建筑垃圾资源化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现有技术主要局限在制造透水砖、砌块砖、道路工程垫层等附加值较低的领域,在高强度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方面生产设备及技术还不够成熟。为此,我市拟通过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等方式,积极鼓励驻烟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大力研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以此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经济效益。
同时,为缓解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资金压力,我市还将积极探讨通过划拨方式向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提供生产经营用地。王强还透露,青岛虽继续执行建筑垃圾原2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但收费名称调整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费”,费用收取单位由区级城管部门变更为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费用原则上全部补贴生产企业,具体补贴条件和标准可由市住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