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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企业年检制度 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时间:2014年02月2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北京市工商局昨日发布停止企业年检以及2013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的通告,从3月份开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根据通告,本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市工商局表示,企业年检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检制度重于工商部门的审查,即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需要由工商部门进行审查,给出年检意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则省去了这个环节,强调了向社会公示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种信用监管方式。实行年报制度后,将会建一个信用公示系统,企业登录后进行填报,提交之后即向社会公示,公众可以查询到这些报告。北京市工商局外资处副处长张宝和介绍说,此次“年检”改“年报”共涉及本市85万家企业(其中3.2万户外资企业)、63万个体户,“改变的最大意义在于发动全社会力量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

    市工商局同时表示,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该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机关办理年度报告手续。新成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进入“年检验照”模块后,按照系统提示即可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手续。工商部门提倡代表机构使用数字证书(CA)办理年报。对于使用CA办理年报代表机构的,可以享受全程电子化的便利,即网上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通知书》等便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的时间另行通告。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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