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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有赖顶层设计
中环协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北京建筑大学教授陈家珑
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发展时期,大量工程建设和拆迁改造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垃圾。据不完全测算,全国每年新增数亿吨建筑垃圾,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目前多处于填埋和随意堆放阶段,垃圾围城现象比较普遍。
其实,建筑垃圾具有资源化属性。经过资源化处置,95%以上的建筑垃圾可成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并能再应用于建设工程。发达国家早已把建筑垃圾作为一种建材资源,对其予以再开发利用,资源化率在70%以上,不少国家已超过90%。
另一方面,我国每年建设用砂石骨料的需求量在100亿吨以上,而天然砂石资源已基本枯竭或不能再开发,且生产机制砂石需要开山炸石,这又会带来一系列资源和环境问题。而建筑垃圾再生的基本形式是再生骨料,完全可以替代天然砂石和土资源生产各种再生砖(砌块)、路用无机混合料及路用制品、再生骨料混凝土、砂浆、水泥、填充用混凝土等建材产品。
目前,全国已建成并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线约20条,但由于原料供应得不到保证、处置成本过高、设备技术有限、产品应用渠道不畅等,有些企业的生产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另有百余家小企业确实在处置建筑垃圾,但存在着设备简单、产品质量不稳定、二次污染等问题;很多城市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正在规划和建设中。就全国而言,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不足5%,资源化处置行业尚未形成。
为什么这样的好行业发展缓慢?
我个人觉得首先是认识问题。城市发展的空间和地域是有限的,而人们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是无限的,在有限的环境和资源下,城市发展必须走自身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但不少管理部门没有认识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还停留在有了建筑垃圾就随便找地填一下的认识阶段,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根本没有考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甚至没有考虑如何处理建筑垃圾。
其次是利益问题。由于没有环境指标,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对地方GDP贡献不大,却需要较大用地,且传统企业形象不佳,不少地方政府不愿引进。另外,目前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多实行运费包干制,运费过低,运输者乱堆乱倒或送到非法填埋点,或不送给需要的企业。建筑垃圾原料的多变性和复杂性,使已从事资源化处置的企业成本过高,难以为继,其余企业也不愿进入。
关键是制度设计问题。国外建筑垃圾处置是由政府提出的,用法律来强制保障实施,并有相关规划和特别许可。资源化处置则交给市场,用经济手段去引导。我国建筑垃圾处置法律尚属空白,政策的强制性不足,也没有规划和许可条件。
如何形成资源化处置产业?关键是需要政府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专项法律和政策,注重强制性,注意可操作性,从制度上落实“产生者负责”的原则,并落实行业规划和准入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