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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出台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城乡环境,全面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群众生活满意度,日前,济源市出台了《济源市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济源市集中1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的大清理、大清除、大清运活动,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随意堆放、随意抛撒问题和垃圾围村、垃圾围厂、垃圾围城等环境脏乱差问题;再利用50天时间,进一步强化任务责任,完善垃圾处理运行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试点模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济源创造环境优势。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市区内的所有村(居)、社区(家属楼院)、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城市主次干道、环城公路、铁路沿线、广场、游园、河道及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废弃厂房(区)、闲置空地;一环以外各集聚(开发)区、镇(村)所辖的过境道路、主要通道沿线,政府所在地,所有行政村及沟渠、河道、桥梁周边等范围;各片区及城中村改造等范围。
此次整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济源市城市创建总体安排部署,集中开展城乡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其中,市住建局负责清理城市中心区域主次干道沿线,广场、游园、河道、公共绿地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杂物;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理环城公路和济源境内的过境国道、省道、县乡道路、镇村道路、城外延伸道路沿线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杂物,开展车站、码头、汽修厂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各市属企业清理厂区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各种堆积物、废弃物;市旅游局要负责清理所有景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杂物。各集聚(开发)区负责清理所辖范围内所有企业、村(居)、社区(家属楼院)、园区道路沿线和沟渠、河道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杂物;各街道负责清理辖区各居委会及周边、社区(家属楼院)、专业市场、拆迁现场、主次大街、通往城市干道的主要通道、街头游园、闲置空地、河道及沟渠沿线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杂物;各镇负责清理镇政府所在地及辖区所有行政村、集贸市场、主要通道两侧、河道、沟渠沿线等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废弃堆积物;九大片区负责清理片区开发施工区域、拆迁现场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杂物;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商场要集中开展单位环境集中治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