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术资讯 > 学术前沿 > 浏览文章
余泥渣土管理困境之根源分析与对策探索
近年来,城市的大规模工程建设所衍生的余泥渣土管理难题愈加突出。非法倾倒、堆放的余泥渣土污染市容环境,侵袭城市发展空间,更容易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和经济事故。因此,本文基于对造成深圳龙岗区南湾街道余泥渣土管理困境的根源进行分析,并探索解决的方法。
余泥渣土管理现状
(一)余泥渣土产生数量庞大。据统计,每拆掉1平方米混凝土建筑,就会产生近1吨的余泥渣土;而每新增1平方米混凝土建筑,同样会新增废弃砖和水泥块等余泥渣土约0.06吨。南湾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在建大型工程项目较多,产生的余泥渣土数量虽无法准确统计。但可以估算得出,仅樟树布旧改工程一项,产生的余泥渣土就应在10万吨以上。如此数量庞大的余泥渣土,就如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严重威胁到南湾街道的持续发展。
(二)“非法倒土”行为屡禁不止。“非法倒土”向来都是城市管理者最为头疼、最难查处的违法行为之一。按照龙岗区法院通报数据,早在2009年9月,全区非法弃土数量就已高达1亿立方米。和其他街道类似,虽然南湾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已付出许多努力,但仍难以遏制违法分子的猖獗势头,而且这种现象还有不断加剧的趋势,亟待尽快采取有力措施扭转不利局面。
(三)“弃土”点存在严重的安全和经济隐患。南湾街道地处关口,且位于水源保护区内,更在李朗等片区有大量整备完毕的规划待建地和预留地。因此,虽然从数量上看,南湾“非法倒土”现象相比其他街道并不严重,但从后果上看,“非法倒土”对南湾的发展构成了严重危害。这些“弃土”一旦污染环境,将影响水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而非法倾倒在大型基建项目用地上的余泥渣土,清理起来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影响到重大经济项目落地。更为严重的是,还有部分“倒土点”位于铁路边上,一旦对火车的运行安全造成影响,后果将不堪设想。
余泥渣土产生根源分析
(一)可用受纳场数量太少致使余泥渣土无处倾倒。据龙岗区余泥渣土管理所统计,全区现存的15个受纳场中,仅有4处可以正常使用,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南湾街道更为严重,不仅辖区范围内没有一个余泥渣土受纳场,就连相邻的平湖、布吉、坂田等街道也是一片空白。随着市区两级重大项目纷纷落户南湾,在建和待建工程项目日益增多,每天必然会产生大量的余泥渣土,当正规的余泥渣土受纳场无法满足需要时,“非法倒土”点的频频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新增受纳场审批手续繁琐不利于“疏导机制”建立。其实,针对各街道的余泥渣土管理困境,市、区各相关部门早已采取应对措施,加快新增余泥渣土受纳场报建工作。早在2010年4月份,龙岗区余泥渣土受纳场选址工作会议决定,拟在南湾街道盐排砖场南北侧三处地块新建3个受纳场。但由于受纳场需要通过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审批,还要报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程序繁琐,过程较长,3个本可以极大缓解余泥渣土管理困境的受纳场2年也未能投入使用。加上余泥渣土受纳场极其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伤害,相关部门采取慎之又慎的审批态度,更拉长审批时间。但客观上,面对日益增严重的余泥渣土倾倒难问题,未能及时新增受纳场进行疏导,只是依靠管理末端的执法部门一味围堵,最终只能让有限的执法资源难堪重负,“非法倒土”现象不断加剧。
(三)土地权属人管理意识薄弱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土地权属人有做好土地管理,防止被倒土的职责,而执法部门则更加侧重于对“非法倒土”行为的事后处罚。但实践发现,很多土地权属人责任意识淡薄,对自身地块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一旦土地权益受到“非法倒土”侵害时,就会把矛头指向执法部门,甚至认为完全是执法部门不作为导致,对自己“守土”、“看门”之责没有履责意识。如某公司在下李朗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项目用地,公司从未对该地块采取过任何管理措施,直到发现该地块已被别人非法倾倒了很多余泥渣土,才急忙向执法部门举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舆论矛头指向执法部门,而对土地权属人没有严格履行土地管理职责问题缺乏批评监督,也不能引起土地权属人的警觉,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就像所有的人都不锁家门,造成偷盗现象泛滥成灾,而社会舆论则指望警察抓尽小偷,而不是动员全社会学会家家上锁、人人防盗一样,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舆论氛围。因此,媒体应将非法倾倒的报道重点,放在批评对那些不采取围墙圈地守土措施的土地权属人,引导全社会形成共防共管的舆论氛围。
(四)工地源头管理缺位加重执法末端压力。按照职责分工,建设部门负责在建工地源头的管理,应当督促施工方做好泥头车清洗、余泥渣土运输等工作。但由于人力资源不足等客观条件影响,目前这方面的监管基本处于缺位状态,施工方可以肆意聘请无资质单位及人员进行余泥渣土运输工作,建设部门也未能掌握各在建工地余泥渣土运输去向与倾倒地点。由于无法从工地这一源头上对余泥渣土实现有效管理,导致管理压力向交警和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转移,演变成了“以罚代管”状态,无法建立长期高效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前对余泥渣土的管理困境的出现。
一)尽快按照《龙岗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布局专项规划》落实受纳场建设。只有上层设计部门科学合理布局受纳场建设,缓解余泥渣土倾倒难问题;同时,下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不让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才能自上而下形成管理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当前余泥渣土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按照2007年通过专家评审的《龙岗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布局专项规划》,在全区规划建设的7处近期受纳场中,包括了南湾的寮坑水库。还有李朗深鄂砖场、丹竹头砖场、盐排砖场等3处则被纳入了远期规划建设的受纳场名单。但截止目前,以上4处规划受纳场尚无一处建成。因此,街道应积极呼吁,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的沟通联系,助推辖区内受纳场的建设,尽快把纸上的规划落到实处,把余泥渣土“疏导”到合法的倾倒地点,走出当前“屡罚屡倒”的怪圈。
(二)敦促土地权属人承担起管理责任。从理论上来说,所有的空地、道路甚至池塘都可以成为“非法倒土”点,范围十分广泛,单纯靠政府监管来遏制“非法倒土”现象的发生是不现实的,而当前“非法倒土”情况不断加剧的实际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在当前余泥渣土受纳场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就只有通过建立一种群防群治的模式,在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也要树立起各土地权属人“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敦促他们通过组建保安队伍进行看管,对地块进行简易围挡,在进出口设置门岗等方式,从源头上提高“非法倒土者”的违法难度,遏制“非法倒土”现象的发生。
(三)结合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大型余泥渣土回收处理企业落户南湾。余泥渣土主要由渣土、砂石块、废砂浆、废金属、废油漆、废旧木材等组成,其中绝大多数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在这方面,发达国家早已经有成功先例,如荷兰70%的余泥渣土都得到了循环再利用。国内的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也正在大力推进泥渣土循环再利用的工作。相比较而言,深圳在这方面明显落后。因此,南湾可以结合当前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中心工作,在李朗这一“非法倒土重灾区”引进大型余泥渣土回收处理企业,通过建立余泥渣土综合处理场,采用先进技术对余泥渣土中的有用材料进行加工后重新利用,并对这类符合环保低碳要求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政策扶持,这才是从根本上缓解当前余泥渣土倾倒难的科学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