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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向工地下最严防尘令 建筑渣土外运须登记

时间:2014年03月21日信息来源:青岛早报 点击:

    工地扬尘事关大气污染,备受市民关注。昨日(19日)记者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获悉,青岛市正式启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并就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扬尘和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出台技术导则,该导则对各类施工的车辆冲洗、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这也是青岛史上最严的防尘治理规定。为了监督工地扬尘污染,青岛早报特开设举报平台,欢迎市民提供线索,本报将跟踪报道。

    车出工地须先“洗澡”

    根据导则,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工程项目监管,并将扬尘防治目标纳入承发包内容,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措施;工程建设按要求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指派专人及时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扫、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市政工程工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出车辆清洁,不带泥上路;具备条件的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堆放、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等措施。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渣土、泥浆等废弃物应日产日清,确需暂存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并以密目网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在风速四级以上时,应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共分为Ⅱ级和Ⅰ级,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预警发布。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基坑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增加对物料堆场清扫、洒水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所有露天部位的施工作业。

    建筑渣土外运应办理登记

    此外还规定,建筑施工、市政施工、房屋拆除等有建筑渣土和垃圾外运工作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与有特许经营权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制定处置计划,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杜绝无证运营,有计划地加快渣土车辆的密闭化改装,严禁非特许车辆进入渣土运输市场。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做到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不遗撒外漏,并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和装卸,不得乱倒乱卸。有条件的施工工地,在工地的出入口加装高清晰度的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保证视频装置正常运行。监理单位要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监理细则,督管现场扬尘措施落实到位。

    绿地率不合规拒发竣工证

    导则还对城市裸露土地绿化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城市公共部位裸露土地、单位(居民)庭院裸露地绿化等6类裸露土地。要求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宾馆酒店、文体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的裸露土地进行高水平绿化,丰富绿化景观。广场硬铺装面积较大、绿地面积较小的地块,要兼顾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采取破硬造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栽植法桐、银杏、栾树等大规格苗木,为群众出行提供绿荫庇护。对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中的裸露地,要进行补植,做到黄土无裸露,绿化无死角。

    对新建居住小区及庭院,要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及外环境审查方案图实施,绿地率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小区或庭院,不得交付使用。

    发现扬尘请您举报

    工地扬尘污染、渣土车随意撒漏等工地施工不文明行为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畅行,而且给百姓生活、健康带来影响,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建筑工地、市政工地等出现不文明施工行为,致使扬尘严重,请与我们联系,让我们共同为建设美丽青岛尽一份力。

    举报电话:0532-66988597(接时间为:今日上午9:00-11:30),还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qd20090701@126.com,或者登录新浪微博@青岛早报直接反馈。

(作者:孙静芳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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