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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县规范六库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时间:2014年04月08日信息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点击:次
近日,泸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集六库地区的建筑、装潢、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签订《泸水县六库城区建筑垃圾规范运输管理责任书》,就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进行规范。
据了解,从3月28日起,六库城区所有建筑垃圾必须倾倒至政府指定地点,即上江镇新建村金六加油站下方和花桥坝公安边防检查站下方。
《责任书》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倾倒地点、运输车辆管理、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围墙作业,建筑渣土运输做到先审批后处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渣土承运单位三方首先联合向县住建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报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经现场核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的,一律不得偷倒、乱倒建筑渣土。
《责任书》规定,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特种车辆违反运输规定;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等,均根据情况进行罚款。
(作者:何青梅
)文章热词:泸水;规范;建筑垃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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