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代表建议:渣土车闯红灯终身禁业
城乡清洁工程
近年来,建筑材料在运输中撒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昆明市容和环境卫生,破坏了城市形象。昆明市政府决定从2月26日起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由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损害环境卫生和违法交通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
昨日,昆明市“城乡清洁工程”召开《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通告(恳谈稿)》征求意见恳谈会,辖区沿街商户、市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代表踊跃建言献策。对于渣土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有代表建议查实一次,可考虑终身禁业;严查取缔沿街散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可直接对小广告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也可采用“呼死你”“强制停机”等措施。该通告拟定于5月1日起实行。
昆明市法制办副主任汪敏表示,主城四区恳谈会结束后,将结合代表们的建议,对通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向昆明市政府上报。
“害群之马让人很气愤”
昆明市渣土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程永强说,昆明近年来对渣土车出台了多道禁令,情况已经好了很多,但渣土泼撒、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发生在日新路的渣土车闯红灯撞公交造成16人受伤的事件,让人很气愤,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就要坚决严惩。”
程永强说,被称为“大黄蜂”的渣土车一直是市民投诉及媒体曝光的热点,但50-60%的渣土车,是没有运营手续的“黑车”,偷偷拉运。大部分的泼撒、乱倾倒渣土也是这部分车辆所为。今后“若有市民举报污染路面,或闯红灯的渣土车,将考虑终身禁业或不准再在昆明从事本行业。”
另一位来自渣土运营企业的代表说:“我们也是市民中的一员,完全赞同也会遵守通告中的各项规定,让春城更美丽。”
“划定区域让摊贩合法经营”
青年路社区代表称,在该社区300号大门口,因厕所离得远,附近商户不时往下水道里倾倒大小便,特别脏、臭,“社区在那里张贴"不准倒大小便"告示,但效果不明显。”
除了渣土车,程永强还关注散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他说,“开车等红绿灯时,这些发小广告的人在车流里窜来窜去,有的通过车窗户发放,如果不开窗,他们会将广告单页直接放在雨刷或插在车窗上,一插就是五六张,让人很反感,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他建议,除了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像代开税务发票之类的小广告,政府部门能否使用"呼死你",直至其停机。”对此,汪敏无奈地表示“"呼死你"的执法成本太高”。
另一位代表说,“城乡清洁工程”治标更要治本,一些小贩在正义路上随意摆摊设点,使步行街显得有些拥挤,带来了一些不安全隐患。建议政府在适当的区域给小贩划定集中摆摊区,规范管理。
“违规停车能否考虑特殊情况?”
针对车主较关心的“违禁停车,罚款150元,并记3分”这一规定,有代表希望相关部门考虑下,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车主,能否只处罚,不记分?对此,来自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代表回应称,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150元是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记3分是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民警现场处理没有自由裁量权。
一位女代表还说,通告中称“运载垃圾车辆泼撒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罚款30元,情节严重的处罚款3万元。”该项规定重复且前后矛盾,情节严重的罚3万元,在这个行业里,罚款3万元并不算是情节严重的,按污染面积测量,有的罚款达10万元,有的甚至达20万元以上。怎么执行?对此,汪敏回应,称今年昆明市将修订《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届时会考虑这个问题。
城乡清洁工程11条“军规”
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和烟蒂等废弃物,严禁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撒废弃物品,违者责令清除污染物,处罚款50元。
严禁沿街叫卖和违章摆摊设点,违者予以取缔,并处罚款50元;严禁临街的商场、商店、餐馆等店铺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违者责令改正,处罚款300元。
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门前秩序、卫生、绿化三包责任制,凡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500元。严禁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户外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广告及宣传品,违者予以没收或者责令清除,并处罚款500元;严禁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搭建(构)筑物,违者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000元。
严禁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栓树木、攀折花木,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严禁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牌、营业摊点、堆放物料,违者责令恢复;逾期不改的,处罚款1000元。
严禁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住宅区和树杆上擅自刻画、挂贴、喷涂,违者责令清除,并处罚款500元。
严禁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违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处罚款3万元。
严禁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违者处罚款150元、记3分。
严禁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以及违法载人、载物,严禁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以及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违者处罚款50元。
严禁运载垃圾、粪便等废弃物以及其他液体、散体物料的车辆泄漏、泼撒,违者责令其停止行驶,到指定地点整改直至当事人改正,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罚款30元;运输车辆沿途泼撒渣土,情节严重的,处罚款3万元。
建筑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围挡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罚款;建筑设置围挡不符合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罚款1000元;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砂石、砖块、灰渣等物料未采取存放入库或者遮盖措施的,责令改正,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