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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立即停止

时间:2014年05月04日信息来源:包头晚报 点击:

    4月29日下午,包头市建委召开“包头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为切实有效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相关要求,对全市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单位现场与各旗区建设主管部门签订了治理建筑施工扬尘责任状。

    分三阶段治理扬尘

    据了解,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的重要举措,3月11日,我市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并出台了《包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城市建设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等方面都是城市扬尘产生的来源,直接影响城市空气质量,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文明化、工地围挡化、进出道路硬化、物料篷盖化、场地洒水降尘化、施工现场场地净化;各工地要严格落实进出口道路、设置冲洗设施、指派专人清洗保洁等扬尘治理措施,在工地出土施工时,还要派专人到现场值守,督促施工单位对出工地车辆冲洗保洁到位,确保不带泥上路;拆除施工前要按规定设置围挡,拆除施工中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拆除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暂时清运不走的,要全部覆盖,建筑垃圾要采用相应容器或者管道清运,不得高空抛掷物料和建筑垃圾。

    今年5月1日-5月15日为建筑扬尘治理动员部署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是集中整治阶段,对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进行全方位整治,在工地的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置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分工体系牌,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工地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督导,对工作不利的责任单位和工程项目要进行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作出严肃处理;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阶段,要对本地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制定完善的长效治理机制。

    重污染天气须停工

    根据包头市政府发布的《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等级,确定建筑施工响应等级。一级响应:建筑施工应立即停止一切室外建筑施工活动,做好降尘和除尘工作,加大洒水和抑尘频次,保持裸露地面的湿润;二级响应:工地应停止土方开挖、运输装卸土方(渣土)及高空清运有可能撒落的建筑材料和渣土,禁止清理楼内垃圾的活动,停止现场搅拌和浇筑混凝土、加工木材等活动,及时做好洒水抑尘工作,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三级响应:工地应停止土方开挖、运输装卸土方(渣土)及高空清运有可能撒落的建筑材料和渣土,及时做好洒水抑尘工作,保持裸露地面湿润。

    各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扬尘治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要求停工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对现场脏乱差,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小组将对治理情况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并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体系。

(作者:李学工;李文娟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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