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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十二五”建设一亿平方米

时间:2014年06月09日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国办发1号文件出台,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作为东部发达省份,江苏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绿色建筑十分迫切,可用“加、减、带”概括其重要意义。

    “加”是指增加舒适度,改善人居环境。绿色建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对建筑的日照、隔声、采光、通风和热环境等指标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在不开空调情况下,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的室内温度相差约5℃,实现冬暖夏凉。绿色建筑还强调建筑物以外的环境构建,从绿地率、人行区风速、热岛强度、环境噪声、场地交通组织等系列指标入手,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减”是指节能减排,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建造和使用消耗了大量资源能源,目前建筑消耗的钢材、水泥、综合能耗分别占全社会的50%、60%、30%,与建筑有关的空气、光、电磁等污染约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约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相对于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达7.7%。

    “带”是指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随着绿色建筑行动深入推进,将给勘察设计、施工、建材、设备制造、检测、节能服务等产业带来难得发展机遇。“十二五”期间,我省每新增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将直接拉动50亿元以上增量投资,有望撬动上千亿元的绿色建筑市场,有利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全省共有400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面积4430万平方米,项目总量约占全国14,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建设目标,提出了“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绿色建筑要求、推动新建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深入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重点工程”等重点任务,将为建设低碳、绿色、宜居的江苏作出新贡献。

(作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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