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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已由志经项【2014】213号文件批复立项,并由志丹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本项目资金来源通过县财政投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计划投资466.4万元。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志丹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志丹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广大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保安镇卧马渠村,总占地面积约22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永久性进场道路、生产区、管理生活服务区、场地内部临时道路、场地绿化、排水等。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二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永久性进场道路、场地内部临时道路,计划投资105.78万元;施工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产区、管理生活服务区、场地绿化、排水等,计划投资299.82万元;监理标段是对施工一、二标段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满足本工程的投资需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投标备案册(本地企业)、安全考核合格B证(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2 监理: 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为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和身份证、投标备案册(本地企业)等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4. 申请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 6 月 17 日至2014年 6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百米大道新洲花园B区7号楼6单元202室报名,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为同一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30 日下午 18:00 时(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新洲花园B区7号楼6单元202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陕西工人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规划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新洲花园B区7号楼6单元202室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宋小钰
电 话:0911-293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