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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治理渣土车要有长效机制
时间:2014年06月28日信息来源:北方新报 点击:次
6月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与文明路路口附近发生车祸,一辆自卸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一名9岁男童在事故中遇难,赛罕区交管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自卸车驾驶员徐某某负全责。自卸车所属的呼和浩特市欣泰运输公司的44辆自卸车于6月17日被叫停整改一天。6月25日9时许,欣泰公司所属的一辆满载沙土的自卸车违反禁令在文明路行驶,当场被死者家属拦下。(6月26日《北方新报》)
毋庸置疑,渣土车车祸、违反禁令行驶等问题,已引发社会公愤。虽然,针对渣土车的专项整治连绵不断,但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有部分原因是车的超载、超速问题。然而,最主要的还在于对渣土车的管理不到位所致。
笔者认为,出事后一阵风,运动式执法,加上各部门责任不够明晰,仅靠单个部门重视或几个部门临时配合是不够的。渣土车疯狂地多拉快跑,司机固然有责,背后也与企业疯狂逐利、行业市场竞争失范、监管环节漏洞过多等因素大有干系。
渣土车屡屡制造血案,留下的血的代价和教训表明,它已经不再单纯是交通事故问题那么简单,而有必要将其上升到城市管理的高度,并要以长效机制替代运动式整治。一方面应继续明确并细化渣土车管理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权责,出现问题后不仅要严惩当事人与企业,还要追究相关的监管之责。另一方面,可借鉴出租车的管理模式,成立几家公司统一管理,不允许渣土车以个体的方式经营,这样不仅可以杜绝简易车、“野鸡车”、无牌无证等不合格车辆运营其中,也可在规范经营中提高渣土车的违法成本。用好、管好渣土车,不让渣土车再撒野,才是对血的教训最好的反思。
(作者:鹰远
)文章热词:呼和浩特;治理渣土车;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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