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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怎“冲垮”了高速桥墩
8日上午,记者赶到郑州市西南绕城高速K11+370须水河支线桥下看到,一个巨大的水泥桥墩硬生生地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冲垮”了。目前,相关路段已经拉起警戒线,实行“单辅双行”,只有东半侧可以通行。(7月9日《新华网》)
建筑垃圾和高速桥墩本属“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违法开发商却通过乱倒活生生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并产生了高速桥墩被“冲垮”的惊人一幕,让人瞠目结舌。更让人惊叹的是,当村民前来劝阻时居然遭遇枪击,开发商的猖狂让人叹为观止。
建筑垃圾乱倒现象由来已久,不仅严重破坏周围环境,更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深受群众诟病。但开发商却屡屡故伎重演,并屡屡得成,是开发商“过于嚣张”,还是监管部门故意“放水”,这不得不让人深思。
难道开发商就不怕事后处罚让其“损失惨重”?怕,当然怕,但事后处罚是否让开发商真正“损失惨重”,让其心生余悸,这是决定开发商是否敢于乱倒建筑垃圾的关键。建筑垃圾居然“冲垮”了高速桥墩,显然开发商没有这样的“后怕”,所以才会如此胆大妄为,铤而走险。
开发商敢于乱倒建筑垃圾,是因为他们自有应对之策。一是乱倒有可能不会被发现,安全过关。二是就算被发现,在既成事实面前,相关部门大多罚款了事,而罚款的数额还可以通过“勾兑”降到最低,对于正常处置建筑垃圾的成本可谓“九牛一毛”,如此好事,何乐而不为。
形成建筑垃圾乱倒现象,“罪”在开发商,监管部门同样“功不可没”。没有他们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他们“一罚了之”的默许和纵容,就没有开发商的乱倒的“猖狂”。
查处建筑垃圾乱倒,必须监管到位,重拳出击。严格实施追责制度,对监管不到位,发生建筑垃圾乱倒的地方,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对乱倒建筑垃圾的开发商处以巨额罚款,并清理干净现场建筑垃圾,让其违法成本远超乱倒成本,形成不敢乱倒的氛围。如此,建筑垃圾乱倒现象定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