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芜湖:两任渣土办主任前“腐”后继

时间:2014年11月06日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

    渣土办,顾名思义,是为管理城市渣土运输而设立的一个办事机构。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属于临时机构并且系清水衙门的单位,却随着城市的大建设大发展和房地产开发,变得越来越“吃香”了。 

    在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渣土办隶属于市容局。2010年以来,两任渣土办主任竟然都中“箭”落马,不能不让人们警醒地认识到,腐败的发生,不决定于“官帽”的大小,而是决定于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的土壤。 

    东窗事发 

    今年33岁的张木生自2012年4月起担任弋江区市容局渣土办主任兼直属一中队中队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渣土运输证的审批、渣土执法以及对渣土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2013年11月,弋江区检察院着手对张木生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展开侦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张木生的直接领导王咏涉案的线索也浮出水面。其时,王咏任弋江区市容局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分管渣土办。在张木生之前,王咏系渣土办主任。 

    办案人员发现,张木生在任职期间的一些违规行为得到了王咏的默许和同意。而且,办案人员在对芜湖华仑港湾工地负责人尹某某进行询问时,得知他不仅给张木生送过钱物,也给王咏送过数额较大的钱物。也正是由于王咏和张木生的帮助,尹某某才顺利地办理了准运手续违规运输渣土。 

    王咏对渣土违规运输的行为是否心知肚明?在张木生之前他是否也曾收了当事人的钱物违规替当事人办事?这一重大案件线索的发现,引发了办案人员本能的追问。事不宜迟,办案人员连夜拟定了对王咏的初查计划。在随后的证据摸排中,办案人员注意到,2009年底,王咏担任渣土办主任,2011年10月升任市容局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咏升职后,其下属张木生接替其成为渣土办主任。而弋江区境内违规运输渣土的行为自2010年起一直持续到2013年,在此期间,王咏、张木生正是渣土办主任的前脚后任。 

    其实,就在检察机关对张木生进行侦查时,王咏已经惶惶不可终日。他一边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配合检察机关调取相关证据,一边急于找到行贿人退赃款。然而,这一切动向尽在办案人员的掌控之中。随后,王咏被通知到案。面对铁的证据,王咏如实交代了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据王咏交代,其明知辖区内工地存在违规运输渣土行为,却同意为企业办理渣土准运手续并默许其下属张木生照办。其间,王咏也从中多次收受请托人的贿赂。 

    小恩小惠的“俘虏” 

    根据规定,处置工程渣土必须如实申报缴费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才能办理渣土准运手续。从2012年起,某些企业迟迟未缴清相关费用,其负责人多次找到张木生帮忙并给予其钱物。一开始,上任没多久的张木生并没有答应,但随着请托次数的增多,他的心理渐渐发生了变化,认为违规运输渣土不是什么大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更何况收人钱财就得替人办事。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中秋节至2013年春节,张木生接受尹某某的请托,为其在华仑港湾工地渣土运输中提供关照,并先后两次收受尹某某所送现金及购物卡4500元。2011年至2013年间,张木生接受芜湖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张某某的请托,为其公司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提供关照,并先后四次收受张某某所送购物卡6000元…… 

    就这样,2012年至2013年期间,张木生相继收受17家房地产公司、土石方公司、混凝土公司以及建筑工地负责人贿送的财物共计近3万元。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张木生每次收到的不过是千元左右的购物卡,但正是这些“小恩小惠”让其放弃了监管职责,进而给国家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六七月间,张木生明知金域蓝湾工地和金域华府工地渣土存在超申报范围运输的情况,仍然违反规定,擅自同意为该公司办理渣土准运手续,导致这两个项目工地渣土处置费55万余元未能收缴。 

    2012年底至2013年5月间,张木生明知华仑港湾二期、三期及商业、酒店工程渣土运输没有申报缴费和取得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处置市容许可证,在接受尹某某的请托后,擅自同意为该企业办理渣土准运手续,违规从事渣土运输,导致该项目渣土处置费近74万元未能收缴。 

    “重叠”了的行贿人

    在向张木生行贿的人中,有6人曾向王咏行贿,他们分别是华仑港湾工地尹某某、芜湖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张某某、金域蓝湾工地负责人龚某、芜湖某搅拌站周某、芜湖某土石方公司薛某以及另一土石方公司田某。 

    2011年中秋节至2013年春节,王咏接受尹某某的请托,为其在华仑港湾工地渣土运输中提供关照,并分三次共收受尹某某所送现金及购物卡2.2万元。2010年间,王咏接受薛某的请托,为其在文化戏曲公园项目工地渣土运输中提供关照,先后两次收受薛某所送现金共1万元。2012年至2013年期间,王咏接受田某的请托,为其在中央城项目工地渣土运输中提供关照,并收受田某现金4000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咏先后收受9家公司或项目工地负责人的贿赂8万多元。他还滥用职权,导致金域蓝湾工地及华仑港湾项目渣土处置费共计102万余元未能收缴。检察机关对王咏关于此节的指控与张木生相同。 

    检察机关认为,王咏、张木生前后两任渣土办主任的行为均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2014年6月5日,弋江区法院分别就张木生案和王咏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木生有期徒刑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以受贿罪判处王咏有期徒刑三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张木生、王咏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前不久,芜湖市中级法院就这两起案件分别作出终审裁定,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