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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七部门联合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堆放管理行为
时间:2014年11月18日信息来源:阜阳新闻网 点击:次
为推进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阜阳市住建委、公安、交通、环保、国土、规划、市容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的通知》,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从源头规范运输及堆放行为、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科学规划堆放场所及加强督查五个方面,对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涉及面广,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各级市容、住建、规划、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城镇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
依据 《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必须获得市市容局等部门的运输经营核准,然后方可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纳入公司管理,经市容部门核准后方可运输建筑垃圾。遇重污染天气,省、市启动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二级、一级响应时,在预警发布至解除期间,禁止一切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同时,各地应科学规划建设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所。
《通知》指出,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涉及面广,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各级市容、住建、规划、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城镇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
依据 《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必须获得市市容局等部门的运输经营核准,然后方可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纳入公司管理,经市容部门核准后方可运输建筑垃圾。遇重污染天气,省、市启动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二级、一级响应时,在预警发布至解除期间,禁止一切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同时,各地应科学规划建设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所。
(作者:关加加;刘玉坤
)文章热词:阜阳;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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