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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淮北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明年起实施
时间:2014年12月29日信息来源:淮北日报 点击:次
日前,市市容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牵头起草的新的《淮北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适用于淮北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明确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环保、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各自职责。对淮北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应具备的资质做了细化规定,对运输过程也作了更加明确要求。
新《办法》重在促进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贯彻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维护市场良性竞争,保障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同时,使各相关单位实现权责明晰、信息共享,确保各环节的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对违法运输处置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淮北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下一步,市市容局将会同城乡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环保和物价等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新《办法》,严格监管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促进市容环境、大气环境进一步改善。
(作者:商祥荣
)文章热词:淮北: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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