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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率低 政府应采取扶持措施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以落叶、枯枝和草屑、花败等为主的园林绿化废弃物,经粉碎、发酵、再加工等技术工艺进行处理后,可变成有机肥、栽培基质等产品,不仅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的抗旱保水透气能力,以改善植物生长环境,还能解决城市园林废弃物的处置问题。然而,北京市每年产生的200多万吨(干重)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程度却很低,利用率不足5%。症结何在?本期报道对这一问题特别关注。
随着城市绿化覆盖率不断上升,园林绿化废弃物的数量也日益增加,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理,不仅影响城市环境面貌,而且还可能引起火灾事故,同时也是对资源的严重浪费。为此,2010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编制了《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北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展如何,遇到了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记者日前走访了相关部门和科研单位一探究竟。
园林绿化废弃物产量逐年增加,但由于认识不足,利用率低
据了解,园林废弃物传统的处置方式主要是填埋和焚烧,这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也带来了资源浪费,绿化养护单位还必须为运输和焚烧投入大量资金。近年来,各地都在倡导对园林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以减缓城市园林垃圾的处理压力。
北京林业大学土地资源与肥料技术研究所所长孙向阳介绍说,以落叶、枯枝和草屑、花败等为主的园林绿化废弃物,主要成分是有机质,含有大量的生物质能。其经过粉碎、发酵、再加工等技术工艺进行处理后,可变成有机肥,不仅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的抗旱保水透气能力,以改善植物生长环境,还能解决城市园林废弃物的处置问题。
据了解,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曾联合北京林业大学,对北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现状进行了摸底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市2009年园林绿化废弃物共约200万吨(干重),其中平原区(含城区)约100万吨,可利用量30万吨~50万吨。随着城乡绿化水平的提高及造林工程的实施,园林绿化废弃物产量逐年增加,近两年以每年约5万吨~10万吨的速度增长。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北京市年实际利用量不足10万吨,有效利用率不足5%。而美国园林绿化废弃物用于堆肥化利用的比例在逐年上升。从1990年的12.4%,2005年上升至62%。
对此,孙向阳认为,这是由于各界对园林绿化废弃物产生的危害以及用此生产的基质、有机肥等在绿化和环境中的应用价值普遍认识不足造成的。
原料收集难,产品推广有难度,是循环利用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收集系统、加工生产系统和应用系统组成的一个循环产业链。而收集系统是循环链中最基础的一个环节,也是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长效、持续进行的关键,是形成产业化处置利用的基础。
据了解,园林绿化养护由园林绿化部门管理,环卫由市政环卫部门管理,环卫部门不接受绿化养护产生的废弃物,绿化养护单位不负责管理区域内环卫工作。
在这一管理现状下,园林绿化废弃物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收集,然后运往消纳场所进行处理。北京市目前已经在朝阳、丰台、海淀等地建成了几处园林废弃物消纳站。
然而,由于园林绿化废弃物分布分散、成分复杂,质地疏松,体积大(同等重量体积是普通垃圾的5倍~7倍);产生量受气候变化影响大,装载、运输和时间上难以把握,加之收集站点和消纳场所运输距离较远,导致收集难度大、运输成本高,致使随意倾倒偷倒现象时有发生。
据朝阳区绿化队工作人员朱军介绍,由于朝阳区园林废弃物消纳站面临拆迁,已经停用,他们目前只能按照每立方米23元的价格交由渣土站处理,或者运送到六环以外的空地去填埋。
孙向阳表示,正是因为原料收集有难度且成本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而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市场中推广难则是制约其产业化发展的又一个因素。
园林绿化废弃物含有大量矿物质元素和有机质,这一特点决定了其再利用的价值。当前,利用园林废弃物进行发酵腐熟后可加工成有机肥、育苗与栽培基质及土壤覆盖物等,而且这些技术都已成熟。
然而,由于再利用产品的特殊性和应用对象的局限性,规模化销售量较少。“这就造成了成型产品的大量积压,原材料和半成品相应也有大量堆积,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一位从事园林废弃物再利用产品开发的人士如是说。
在收集、生产、应用各环节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
北京市京圃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永利认为,利用园林废弃物生产的有机肥和基质产品等,可用于园林、花卉及林木的育苗和栽培,取之于园林,用之于园林,能真正实现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然而,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新兴“绿色”产业,涉及面广、产业链条长,社会认可度不高,在收集、生产、应用各环节上都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客观上造成了资源化利用率低。
孙向阳认为,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是一项公益性强的环保产业,其前期的运营离不开政策支持和政府资金投入。
他介绍说,处理城市垃圾,北京市有资金补偿政策(市政垃圾进入转运站每吨有153元~203元的补贴;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经济补偿费用标准核定为100元/吨)。但同属城市垃圾的园林废弃物处理,目前尚未出台常态性的资金补偿政策。
对此,孙向阳建议参考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补助、城市垃圾处理费用以及化肥和有机肥补助等对相关企业和产品进行补贴,以减轻生产单位的压力。
他还倡议,政府部门应优先采购再利用产品,以政府采购行为推动对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技术的支持。“政府采购所起的资源配置效应的示范力量很大,有助于产业从幼稚向成熟过渡。”孙向阳说。
有专家提出,应参照美、英等发达国家,严禁有机废弃物焚烧或填埋、对进入填埋场的有机废弃物收取一定税金的做法,规范园林绿化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立法规定必须送到指定收集站点或销纳点,通过严格执法,从源头上堵死园林绿化废弃物消纳的其他渠道。
他山之石
发达国家政策推动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
国外对于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已有很多研究。
早在1975年,巴西启动用甘蔗渣大规模开发生产酒精燃料的计划;1976年,德国开始实施Engriffsregelung政策;1976年,美国颁布实施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可视为农业循环经济的管理起源。
此后,德国联邦议院于1994年通过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法》,1996年正式生效,成为德国建设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的总纲性专项法律。对于园林绿化废弃物,德国制定了Kassel计划:将庭园枯枝、落叶、花草等垃圾,厨房食物残余、果皮等有机废弃物放入生物降解塑料袋,再装入收集桶内进行处理。
1994年,美国环境保护署专门颁布了园林绿化废弃物和城市固体废弃物堆肥的EPA530-R-94-003法则,对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分类、堆肥和后加工的工艺程序、相关的法令和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
“落叶化土”循环模式已在一些地区规模化,美国许多州还规定当废弃物堆肥材料符合土壤改良材料的质量要求时,政府部门就必须购买或使用这些废弃物的堆肥材料,为“落叶化土”找到出路。
丹麦从1992年起就制定废弃物规划,1997年起规定所有可燃性废弃物必须作为能源回收利用,禁止填埋,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政策和税制,采取了一系列明确的鼓励政策,2002年丹麦能源消费8l%来自生物质能。
新西兰规定禁止有机废弃物以填埋方式处理,也不采用焚化处理,积极推动堆肥化和再利用政策。
英国制定了一个“禁止泥炭进行商业性应用”的10年计划,目前,大部分英国地区已排除泥炭的商业性应用,而以其他替代物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