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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建筑垃圾"兵临城下" 亟待合力"变废为宝"
城市不断发展,建筑垃圾随之大量产生,简单填埋或露天堆放不仅影响市容,还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对此,惠州市政协委员林东波呼吁,将建筑垃圾循环再生利用,尽快建设全市统一处置建筑垃圾示范区。根据《南方日报·惠州观察》报道,惠州市政府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生态环境园,其中就包含年处理规模200万吨建筑垃圾的处理厂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投入运营。同时,全市首个由企业运营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已经完成厂房建设,预计今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通过建筑垃圾处理厂来消化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对惠州已称不上未雨绸缪,而只是江心补漏。此前,九三学社惠州市委员会调研资料显示,按照每建1万平方米建筑产生建筑垃圾500—600吨推算,惠州的建筑垃圾仅2011年一年就产生近2000万吨。
与庞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对应的,却是落后的处理方法——大多数建筑垃圾未经处理直接运往郊外堆放,耗费大量土地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对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都会造成危害。当生态环保作为一项大政方针越来越获得社会共识时,专业性建筑垃圾处理厂也就成为急迫的需求。2013年,惠州市政协委员刘亚红向市政协提案委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梳理2014年重点提案,类似主题的建言献策再度出现。
对建筑垃圾的认识也应该深化。一方面,城市建筑垃圾亟待在分类基础上实现循环再利用。金属废料经过分拣、回炉热加工可制成钢材等金属制品;废混凝土经过粉碎、筛选等可用于公路路基、墙体的填充材料……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民间企业回收建筑垃圾并再造,在一些工程上可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产生的产品。在建筑垃圾的治理中,应由一个具体部门牵头,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对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周期进行有效监管。相关部门应对辖区内哪些工程要动工、哪些工程产生多少建筑垃圾有具体了解,主动牵线搭桥,将建筑垃圾输送到回收企业中。
在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上,政府购买服务是大势所趋,临近的广州、东莞等城市都做过这方面的尝试。在前期探索阶段,让企业牵头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既能够缓解环境对建筑垃圾的消纳压力,同时也能为将来政府购买服务处理建筑垃圾探索切实可行的路径。市政协委员林东波曾建议,在政府建设的环境生态园尚未运营时,可以引入市场化机制,让企业率先将建筑垃圾处理厂运营起来,可谓是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