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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推行分类集运
时间:2015年07月27日信息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次
日前,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意见》明确,到2016年,省辖市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意见》指出,通过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推动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化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其中,在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中,推行分类集运。要按工程弃土、可回用金属类、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混凝土、砌块砖瓦类分别投放,运输单位要分类运输。禁止将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同时,在推动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化过程中,实行收费制度。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要按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包括运输费、处置费)。
《意见》强调,建立促进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辖市、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
(作者:刘成;付彧
)文章热词:河南;建筑垃圾;分类集运;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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