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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渣土消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 两负责人获刑罚

时间:2015年09月21日信息来源:正义网 点击:

    正义网郴州9月21日电,一渣土消纳场少批多占,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4余亩,负责人韩某、曾某为此行为“买单”。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韩某、曾某罚金人民币各一万元。

    郴州市林业局于2014年6月28日在对107国道绕城线两旁适用林地情况巡查时发现,一渣土消纳场存在严重的少批多占行为。经初步调查,该渣土消纳场于2012年3月8日经北湖区林业局批准临时占用林地21.5亩,期限为2年,于2014年3月8日到期。因运营不下去,该渣土消纳场于2013年8月暂停经营,于2014年3月最终停止经营。经鉴定,该渣土消纳场占用林地总面积36.6亩,其中实际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4.201亩,被林业部门行政处罚的面积0.899亩。鉴于该项目少批多占林地面积大,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郴州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郴州市检察院于2015年5月14日指定北湖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

(作者:王欣;谢晶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郴州;渣土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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