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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责明确划分
近日,南阳市城管委办公室下发通知,确定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责任主体。
按照这一规定,今后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本区域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资格审查与认定;按照有关标准征收建筑垃圾处理费;建设并管理辖区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堆放点;依法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通知同时明确,南阳市城管局(环卫处)是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日常管理的监督与指导;各区建筑垃圾相关审批审核资料的备案;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开展跨区域建筑垃圾联合执法活动。
为加强建筑垃圾全程监管,通知也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其中,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强对市区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监督施工工地施工前必须设置实体封闭围挡,散体物料进行苫盖;工地出入口必须实施硬化并配有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设施,运送建筑垃圾及物料车辆必须租用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杜绝车辆未经覆盖或带泥上路现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资格进行审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加强建筑垃圾车辆无证运输、超载运输或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出现遗撒现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时段、运输路线的审查、备案,并依法查处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晚10时至次日6时为准运时段)行驶、无大型货车通行证、无牌、套牌、涂抹车牌、拼装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环保部门加大对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发项目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的跟踪监控;加强建设工地噪声污染、防尘污染的执法工作。物价、规划、国土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南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历经三个阶段。2011年出台管理办法,实施特许经营;农运会期间,中心城区拆建力度较大,部分辖区建筑垃圾开始自行处理;此次出台办法,强化属地职责,细化了各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