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住建部:第二批海绵城市申报条件加码 每月监控项目进程
时间:2016年04月25日信息来源:央广网 点击:次
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我国20%的城市建成区要能够就地消纳和利用八成的降雨。目前,第二批“海绵城市”申报条件加码,住建部将每月监控项目进程。
根据报道,包括青岛、深圳、佛山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已积极递交申报材料,申报2016年“海绵城市”国家试点。目前住建部门正在进行材料筛选,申报城市在经过初选入围和竞争性评审之后即可评为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
根据住建部要求,从本月起,每月5号前,各地需填报上月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的建设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实施完毕。此外,要求省级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各城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每月15号前,核查各地信息填报情况,对填报信息不完整、填报错误等要及时督促纠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信息填报情况,将作为申请海绵城市试点、专项建设基金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优惠贷款的基本条件。此外,今年对申报城市增加了一条资格审核条件,即试点区域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老城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指出,降在城市建成区的雨水,70%应该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个目标,定了一个时间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作者:admin
)文章热词:海绵城市;申报条件
上一篇:全国市长专题研究班圆满结业
下一篇:呼和浩特市严控建筑垃圾和施工扬尘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