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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许昌现场会侧记

时间:2016年05月06日信息来源:中国钢结构资讯网 点击:

  近日,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在古都许昌举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裴志扬在会上开宗明义:这次现场会的主旨是进一步落实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有关批示精神,复制推广“许昌模式”,深入推进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和《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
  裴志扬说,2016年是河南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合格验收的关键年,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科学拟定方案,形成合力,实现“五个突破”:在政策制度上实现突破;根据城市发展合理布局,在项目落地上实现突破;各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在政策、资金和技术等多方位支持上实现突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利用“互联网+”,强化清运监管,在管理上实现突破;提高供给侧的质量和效益,提升既有产品质量和性能,拓宽再生产品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在“最后一公里”上实现突破。
  据了解,自2015年4月河南省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省以来,上下同心、持续发力,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已全面启动: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中,有23个市县拟定了实施方案,其中许昌、开封、新乡、漯河、信阳、安阳、汝州等地已经通过政府批准并下发实施;平顶山、许昌等8地市已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企业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18个市县完成了消纳场的规划选址;10个省辖市和3个省直管县(市)完成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资源化年处理能力达3700万吨。另有15个县市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中。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试点示范是重要的工作方法和有效途径。及时召开专题现场会、推广成熟经验、解决共性问题是河南的一贯做法。该厅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和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核准、收费、特许经营等制度和各部门协调联动为关键点;盯死规范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这一着力点;突破强化清运市场监管和再生产品应用的薄弱点;让各级政府主动履职履责,充分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有力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
  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起步早、投入大,经过多年探索,形成了成熟有效的“许昌模式”,其核心内容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实践证明,科学高效。近年来,本报、《人民日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均有报道,全国政协也曾组织人员前来进行专题调研,河南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考察后对“许昌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要求试点示范,在全省进行推广。
  几年过去了,“许昌模式”推广到什么程度?与会的许昌市委书记王树山毫不讳言地说,“许昌模式”的前提是政府主导,管好建筑垃圾这件“天大的小事”,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书记、市长不但要成为宣传员,还得是推广员。现在,“许昌模式”不但覆盖整个许昌,还在信阳、江苏苏州以及安徽淮南、宿州等多地开花结果,受到广泛赞誉。目前,许昌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来自全省18个地市和10个省直管县的城市管理局的代表在实地参观考察后反响热烈。郑州市城管局固体废弃物处有关负责人说:“看了,了,坐不住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刻也不能耽搁,回去就汇报,找差距、想办法。”商丘市的代表表示,“许昌模式”贵在创新,既是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更是观念创新,带动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
  漫步在许昌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之一的鹿鸣湖畔,望着秀丽的湖光山色,谁能想到脚下的透水砖、远处坡堤上的连锁式护坡砖,竟然全是由建筑垃圾做成的。这是河南推广“许昌经验”的意义所在,建筑垃圾的出路是再生利用。
  虽然河南省幅员广阔,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但只要因地制宜,抱着“真取经,取真经”的态度,该省“到2016年,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全部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并具备处理能力,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40%、30%,全省培育20个以上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市(县),再生产品得到广泛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的装备制造企业,基本达到试点省总结验收要求”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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