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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可双轨收费

时间:2016年05月17日信息来源:扬州晚报 点击:

    5月15日,记者从扬州市物价部门获悉,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费的收取,减轻建设企业负担,扬州市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费可实行双轨收费。

    根据新规,对无法确定建筑面积的市政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费按原《扬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每吨4元标准收取;其他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费,根据《市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的规定,按有权部门核定的工程施工图标准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收取。新规还明确规定,根据扬州市委2号文件精神,在实际收费时,上述收费标准均须削减20%。此举将进一步减轻开发、建设企业负担。

(作者:陈高君;扬价宣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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