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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出台 建筑垃圾处置费列入工程造价
8月5日上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以下简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相关内容。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刘福明、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站长刘红生及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扬尘治理方面的要求,河南省住建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完成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并于8月2日公开发布试行。
“六个明确”“四个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明确了六点要求,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监管范围、具体内容、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响应预案要求以及工作费用。并体现了“四个到位”,即管理到位、组织到位、量化到位、监控到位。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明确的监管范围包含城市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住建系统负责监管的待建场地、房屋拆迁和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等,基本涵盖了住建系统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的各个方面。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足额计取、专款专用。为确保扬尘治理资金投入,住建厅还配套出台了《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结合实际测算,规定了不同类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调增比例,切实保障扬尘污染费用的落实。
“我们下一步将切实做好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将工作重点放在扬尘防治信息化建设方面。”刘福明表示,未来,他们将督促施工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在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大气污染视频监控系统和大气污染指数监测装置,指导支持各市、县建立工程施工扬尘监管平台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平台,争取尽快实现全省联网监控和施工全过程监控。
此外,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技术措施与投入、社会监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