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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新标准 按区域分三类价格

时间:2016年10月09日信息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

    为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监管,控制收费过高过快增长,西安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制定指导标准,规范行业的价格行为。9月28日,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出台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新标准将于2016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

    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是政府优化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管理的监管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按区域划分实行上限管理,在上限以内由运输企业与承建单位根据建筑工地所在区域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上限。

    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具体为:二环以内为85元/立方米(含85元)以下;二环以外至绕城高速以内为70元/立方米(含70元)以下;绕城高速以外为60元/立方米(含60元)以下。

    据了解,此次制定《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是依据政府定价有关规定,在对建筑垃圾清运相关企业财务审计、成本调查,通过实际测算,参考地铁渣土清运价格的基础上,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取有关管理部门、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意见后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的。


    【原因】处理费用偏高 加大了建筑开发企业负担

    据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处奚强介绍,目前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由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和建筑方协商收费,往往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标准,加大了建筑开发企业的负担。

    另外,由于区域不同,建筑垃圾清运价格也明显不同。比如高新、曲江区域价格较高,城乡接合部价格略低。收费高的则达到90元/立方米。

    【措施】通过公开招标 倒逼差的企业逐渐退出市场

    目前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可以在全市承揽工程,造成一个区域内有多个企业同时进行作业,不利于日常的监管和问题的追究,无资质的车辆也容易浑水摸鱼,扰乱清运市场秩序。对此,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将借鉴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指导各区、开发区通过招标机制来确定本辖区的清运企业。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处奚强介绍,各区、开发区通过公开招标,优先考虑管理制度先进、违章数量少、清运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本辖区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每区、开发区不少于2家,以此方式良性循环,最终达到优胜劣汰,促使好的企业发展壮大,倒逼差的企业整改提升或退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

    10月10日起,市民可对建筑垃圾处理收费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两部电话监督。西安市城管局监督热线12342,西安市物价局监督热线12358。

    《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发布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作者:梁璠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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