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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源头管控渣土处置 偷倒建筑垃圾将被列入黑名单
“接群众举报南大街某商场正在进行装修,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建筑垃圾。”10月30日,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对该商场做出了罚款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对建筑垃圾进行溯源管理后对企事业单位开出的第一例罚单。
源头管控所有环节不留漏洞
今年以来,南通市崇川城管局狠抓源头管控,规范区内在建工程和拆迁地块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清运的审批手续。建设工程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做好工程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设有车辆冲洗设施、渣土临时堆放点洒水遮盖等预防措施。未办理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在建工地不得私自进行建筑垃圾(渣土)的外运和处置活动。2016年上半年共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38起,工地都建设了冲洗设施,出入口道路进行了硬化,共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备案手续27起,65家工地都建设了工地围挡。
对于建筑垃圾的管控从源头介入,运输环节和到最后的处置点处置进行全方位监管。街道综合执法队或渣土中心日常巡逻中发现企事业单位或沿街店铺正在进行装潢的,主动上门告知,发放告知书,要求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针对南通市崇川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个人,施行车辆备案制度,运输人员需向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提供有本地牌照的运输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交强险保单三种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备案。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并使用密闭装置和GPS系统,运输当天至渣土中心办理建筑垃圾临时处置证后,方可将建筑垃圾运至三号桥环卫堆放点。装潢垃圾的运输过程实行全路单管理,路单内容包括装潢垃圾的来源、运输线路、处置地点、车型、数量、运输日期等内容和收纳点的接收回单,实行两点一线的全过程监管。
打疏结合小飞虎从主城区消失
南通市崇川区渣土中心与各街道执法队各司其职,今年上半年开具责令改正(停工)通知书26份,处罚带泥上路、抛撒等违章单位和个人20起。2016年1~9月份,与公安交警等协调配合开展的“雷霆行动”、“零点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达39次,证据保全违章作业车辆111辆次;查实处罚各类建筑垃圾处置违章案件172起(其中一般程序136起,简易程序36起),处罚金额23.95万元;清理道路油污20起,面积1516平方米。
在整治活动中,交巡警部门负责检查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车辆保险是否齐全,车辆是否有违章未处理等问题;南通市崇川区渣土中心及街道中队则负责对车辆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为进行监管,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重点打击无证处置、擅自处置、偷运乱倒以及运用无资质车辆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在多部门联合整治下,区内夜间建筑垃圾处置秩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整顿,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明显改善、偷运乱倒现象明显减少。
另外,南通市崇川区渣土中心还召集辖区内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公司和个人开展座谈会,打疏结合、双管齐下,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从前一度猖獗倾倒垃圾的小飞虎基本销声匿迹。
多措并举杜绝建筑垃圾处置乱象
为规范辖区建筑垃圾的管理,推行“建设工地工程渣土综合施策,拆迁地块建筑垃圾属地负责,居民小区、临街商铺、企事业单位装潢垃圾统一清运”的综合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综合管理高效、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执法查处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建筑垃圾处置中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努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为此,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出台了多个方面的管理举措。
针对建设工地工程渣土及拆迁地块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先到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领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方可到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建设单位有3次及以上、施工单位有2次及以上、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有1次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针对居民小区、临街商铺、企事业单位装潢垃圾,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非营利有偿服务,实行“装潢垃圾生活垃圾化处置”,即全区范围产生的装潢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置的方式,由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统一清运,彻底解决全区装潢垃圾“清运不及时、随意乱堆放、擅自处置、偷运乱倒、反复周转”等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区级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对居民小区装潢垃圾在2天内、对临街商铺装潢垃圾在1天内、对企事业单位装潢垃圾按需要清运到相应的区级堆放点,并及时将区级堆放点的装潢垃圾清运到南通市崇川区外。
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目前,建筑垃圾从开始运输,到运到哪儿,都必须要有相关手续,偷运乱倒一经发现,不仅仅车主要被处理,业主单位也要受到行政处罚,做到件件有查处,件件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