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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溆浦严控严管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

时间:2017年04月11日信息来源:怀化新闻网 点击: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城区建筑工地不断增多,由此带来的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裸奔”上路等现象也十分突出。这些车辆沿途抛洒滴漏、扬尘漫天,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也给市民行车安全带来隐患。日前,怀化市溆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溆浦县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上规矩”。

  合力联手:多部门全方位监管

  《办法》就“管理”的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按照执法与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 作为全县建筑垃圾处置的主管部门,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县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日常管理。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按照行业标准,将建筑工地施工及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过程中环境卫生的管理纳入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办法》明确,交警、交通部门协助做好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禁止无牌无照车辆及报废车辆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营;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新办法颁布实施后,建筑垃圾将由公安、住建、交通、国土等多部门联手管控,实施“从源头到处置”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源头监控:车辆出门先“洗澡”

  《办法》明确:住建局负责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出口硬化、设置沉泥沙池和具备冲洗施工车辆的胶管、高压水枪等临时环卫设施及安排作业人员洗净车体,净车出场等方面进行监管。

  “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就意味着建筑工地要面临‘整容’,包括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的便道和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安装车辆清洗设施等,让渣土车出门前先‘洗澡’。”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办法实施后,住建部门在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对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实施方案进行把关,严格审核是否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施工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范行为:严禁渣土车“裸奔”

  《办法》要求:承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时,应当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城市中心城区5:00~19:00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特殊情况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城区管理和建设需要批准后实施。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运载的泥土、沙石等物料必须低于车箱板的高度,并覆盖严实,不得沿途撒落。

  据了解,很多渣土车驾驶员竭力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时间,超限、超载行驶,上路抛洒滴漏现象严重,不仅污染路面,造成扬尘,也对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造成影响。新的办法不仅对建筑工地、运输单位全面上规矩,对运输车辆和运输过程也有严格要求。凡在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安装密闭装置,按照指定时间和线路行驶,严防超高超载、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和偷倒乱倒等行为,尽可能地控制扬尘污染环境。

  加强监管:违规者将重罚

  该办法从3月7日发布日起正式生效,全县将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进行严格管理。渣土运输单位、渣土车辆出现违法行为,将对单位和个人做出严厉处罚。比如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造成环境污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张勇华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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