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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在沪召开

时间:2017年06月06日信息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 点击:

  6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在上海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卫留成介绍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分别致辞。

  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包括固体废物在内的各项环境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固废法》。为了使《固废法》相关法律责任和具体规定落到实处,上海市相继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出台《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和《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等9部政府规章,以及一大批规范性文件,结合特大型城市发展实际,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各类固体废物从收运到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规定,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悉,上海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强化生活垃圾管理,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截至2016年底,上海市共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529家,回收各类废旧物资711.47万吨,同比增长6.27%。加强建筑管理,严格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2016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至75.8万吨/年,全面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下一步,上海市将完善立法,推进分类利用,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在收集、运输、处置等全程分类,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衔接,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分类落实去向,同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打通资源循环利用瓶颈,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达到38%。

  艾力更·依明巴海充分肯定上海贯彻实施固废法的做法和成绩。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固废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抓手。我们要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执法检查六个环节“全链条”工作流程,持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坚持依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这次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应勇说,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政府规章,强化固体废物的依法治理、属地管理和社会共治,同时大力推进相关设施建设,基本建成生活垃圾集约化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收集处理、再生资源回收等三大体系,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等新机制,全面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调研及相关工作。希望执法检查组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主动查找短板弱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上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水平。

  殷一璀说,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上海检查指导工作,是上海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加强环保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监督推动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支持和推动政府抓紧制定上海市土壤环境保护办法等,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也被列为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重点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力度,推动和督促政府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固废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严格管控措施,使上海环境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上海建设生态之城作出应有努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庆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何晔晖,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孙勤,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等出席会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主持会议。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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