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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颁布施行
时间:2017年07月28日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点击:次
7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已经正式发布,实行“三项准入”、“三不出场”及“三方惩处”制度。
《导则》规定了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即建筑垃圾产生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运输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消纳场管理部门、资源化利用企业、使用方负责建筑垃圾接收处置工作过程中的扬尘防治。
《导则》明确要求,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实行“三项准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运车辆、驾驶员准入)、“三不出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车身及轮胎不冲洗干净不得出场;手续不齐全、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场;车辆没有100%封闭不得出场)及“三方惩处”制度(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违反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定的,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三方进行惩处)。
《导则》明确规定,建筑垃圾应当委托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运输,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运输扬尘防治责任;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车牌号清晰;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此外,《导则》对清运车辆技术要求、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处置和信息化管理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作者:谭勇
)文章热词:河南;建筑垃圾;清运防尘;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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