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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介德:加强建筑垃圾回收管理
在连介德看来,管理缺位是建筑垃圾处理面临的首要问题。我国现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是2005年由原建设部颁布的,对于建筑垃圾当前的问题已经无法完全覆盖,一些条款过于“粗线条”,执行效果有限。此外,职权归属不明,导致了建筑垃圾处理的无序化;相关应用规范、施工规范和检测规范等仍不健全,沿用普通混凝土规范又不乏偏差和受限制之处;环保意识淡漠,施工单位缺乏废料管理和处理的监督机制,再加上缺少足够堆放处理建筑垃圾的场地,没有统一的处理,因此乱倒乱扔的情况无法避免;政策支持不到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开展不利。
连介德建议,应尽快出台国家对于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细则,对分类、利用等进行明确规定。升级我国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改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业组织管理体制,制定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用地管理体制。
在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方面,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提供智能化查询监测平台,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供物流动态监管、调度平台,为环保部门提供环境指标监控报警平台,为建筑施工企业、建材生产企业、物流企业提供及时多方协作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执法、依法处罚;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参与与支持。”连介德提出,将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政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明令各工程项目使用一定比率的再生资源。发改、规划建设、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在项目立项、规划、环评、注册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出让、租赁或临时用地等方式,保障建筑垃圾消纳企业的用地需求。建立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管理机制,强化“源头控制、全程跟踪”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机制,形成“谁污染、谁付费”的建筑垃圾处置定价机制,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