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济南:建筑垃圾管理企盼“新军规”带来“新动能”
5月1日,《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利用也逐步进入新时期。一部法律法规能否真正发挥作用,贯彻落实至关重要。
4月26日,济南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集中学习培训会,邀请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详细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重点内容等,全市600余名渣土管理及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这也拉开了全市城管系统全面对接《条例》落地的大幕。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城管等部门正密集制定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也正紧锣密鼓学习中。社会各界对新《条例》的实施充满期待,期望能给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带来“新动能”。
快速落地——20余项规划细则密集出台
“条例只是一个大纲,关键的还是要规划、国土、城乡建设、城管、环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标准。”济南市城管局副局长韩军介绍,“这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多部门及市、区两级政府都充分动起来,统筹推进。”
韩军介绍,根据《条例》规定的框架,各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目前,全市一共梳理20余项需要完善的细则,涉及排放、运输、消纳和综合利用等整个过程,各项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其中,城管部门制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细则》《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办法》等细则将于近期正式公布。
“细则的制定还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如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与运营,实行财政补助制度,具体办法将由济南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公布,理顺出来,前后需要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济南市渣土管理处渣管科科长韩涛介绍。
积极对接——各市场主体加快消化新条例
在市级层面培训学习全面推进的同时,各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已提前一个月启动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集中组织建设单位、渣土运输单位、倾倒场、建筑垃圾利用企业等相关单位对接,开展交流。
近日,在济南市天桥区宝华中学一期建设工程现场,济南市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联合济南市天桥区综治办,给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本《条例》并现场解读,详细指出各方应注意的事项。
“《条例》实施无论对建设还是环境都有好处,以前都说渣土车野蛮行驶,《条例》规定严格将提高我们驾驶员文明素质,改善在市民眼中的形象。”济南永佳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渣土车驾驶员王强说。
“此次《条例》的规定十分严格,停运3年的规定对我们运输企业而言压力比较大。”济南君继安渣土工程公司负责人马广君说,“我们公司有56台渣土车,只要违规3次就要被取消运输资格,可以说相当严格,这样也促使公司必须管理升级、更加规范,以高于《条例》的要求去管理车队”。
与此同时,济南市天桥区城管局还举办《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来自天桥区21家运输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驾驶员将参与。“从4月初向运输单位全部发放《条例》,到给他们做全文解读、发放复习题,以及中间多次大型小型培训,辖区单位前后已学习《条例》一个月,这次竞赛就是检验学习成果,排名靠前的队伍会给予奖励。”济南市天桥区城管局渣管科科长崔咸胜介绍。
社会热议——各界期盼《条例》塑造新泉城
新《条例》的实施在社会各界引起热议。在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邹艳晖看来,《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立法层级比地方政府规章要高,实施效果也会更好。邹艳晖前期参与了《条例》草案的撰写、修改和调研工作,先后调研了北京、南京、重庆、长沙等十几个城市的建筑垃圾管理情况,“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这些城市都出台了专门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或者管理办法,可见,立法先行,是各市城市管理局依法、有效管理建筑垃圾的前提条件,济南的优势是能够吸收其他城市好的经验加大力度。”
“《条例》开始实施后,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例如分类规范、考核评价办法等,才能有效保证该条例的实施效果。”邹艳晖说,“贯彻实施还需要广大行政相对人的遵守和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因此该条例的贯彻实施,需要各相关部门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条例》的实施充满期待,希望借此给济南扬尘治理、资源利用带来新的变化。市民李鹤龄表示,现在建设项目多,建筑垃圾不处理好会很麻烦,这时候出台相关法律非常合适。市民刘俊韬则认为,通过《条例》,可以对恶意倾倒建筑垃圾、随意破坏环境者加倍严惩,增大其违法成本,让乱倒垃圾者不想不敢不能为所欲为。“老济南”苏海则曾亲眼目睹过渣土车疯拉快跑、渣土撒漏的景象,“以前,一辆车跑过去,都看不到马路对面的人。现在随着《条例》的颁布,我们对济南的空气质量改善更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