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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时间:2018年11月01日信息来源:西安日报 点击:

  10月26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实施。

  根据《方案》,西安市将加强源头治理。2018年10月底前,初步建成西安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1月正式启用。实现对工地源头、运输车辆、消纳场所24小时远程监控。探索工地全密闭施工并适时进行试点,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加强运输监管。对现行《西安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评比办法》进行修订,针对企业奖惩措施进行完善,严格落实市场退出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考核,对企业运营情况、内部管理、各项硬件设施、车辆安全、密闭性能和尾气排放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放开或暂停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维护平衡的供求关系,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打击违法行为。查处出土拆迁工地和运输车辆存在的违规排放、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撒泄漏、偷倒乱倒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变道、遮挡号牌、套牌、私自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黑车”“黑工地”,净化清运市场,严厉打击涉及建筑垃圾管理的黑恶势力,严惩强买、强卖、强揽土方工程、哄抬土方价格和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编制《西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施规划》(2018年—2020年),2018年年底前完成编制,2019年年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在全市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在考核中向消纳区进行倾斜、对消纳区进行补贴等方式,调动区县、开发区积极性,鼓励各区县、开发区增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确保全市建筑垃圾消纳顺畅。严查随意倾倒、不在指定地点消纳和“黑倾倒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半年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回填复耕点)实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各消纳场所安全运行。

  推进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PPP模式。大力扶持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确保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充足。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按照有关法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2018年年底前完成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措施和资源化利用补贴政策的制定。修改完善《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以指导新形势下的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作者:张端;康乔娜;李佳欣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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