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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公开招标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张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JCZB2019-05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香、杜雨春
项目联系电话:010-604185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张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大街3号;010-61489148
联系方式:王玉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春香、杜雨春,010-604185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顺义区张镇镇域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场内分拣、筛分破碎处理、处理后物料的暂存及处置、清场以及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配套措施等。
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服务期:3年(暂定,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中标后负责办理相关手续;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4、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后有效)。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